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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3月 18, 2009

都市化下的暴力



  何文田槍擊案可謂近十年來最為轟動的露宿者新聞。根據聖雅各西營盤露宿者中心新近的資料,港島區內150位露宿者個案裡,多於10%都不是本地居民, 而情況在九龍區更多。對經常接獲外間環境的警員而言,面對說外語的露宿者理應是平常不過的事,為何今次來得這麼突然,槍殺掉一名尼泊爾藉的本地露宿者﹖究 竟是被形容為「狂漢」的他突然發狂引致以上事件發生,抑或另有故事? 這件事對城市露宿的問題又有什麼反思?


做足程序就可射殺

  在兩天內云云的相關新聞當中,沒見到適當對事件反思的文字,只即時看到過量對程序原則的背誦。譬如警務督察協會廖潔明言:「通常胡椒噴霧倘對準疑人噴射兩三次,對方便會被制服,但亦有例外情況,對方飲醉酒、精神錯亂,或極度憤怒下,即使警員用完整支胡椒噴霧都可能無法制服對方。」「對方繼續襲擊警員,警員為保護自己生命,便唯有開槍自保。」以上全都是原則性的假設答案,我們在這次事件所關注的,正正就是警員有否遺反原則執行職務啊,為何答案只得到重覆錄音?

  這種原則的重申並非無意之舉,其實一經這種假定的語言,警方就成功暗中提示公眾如果死者不是無故發狂,警員「照理」是不會開槍的,為死者塑造一個狂人的形象,儘管事實上可以是毫無根據。

  進而,我們更聽到九龍城警區副指揮官黃進展,在事後立即強調處理這次滋擾事件中程序的正當性,稱「因遇襲警員已經使用過警棍及胡椒噴霧,都無法制服, 生命受到威脅,唯有選擇開槍。」這更加是一個怪異的邏輯,像是代表了警員可以不理會本身個案的嚴重性(只屬公眾地芳滋擾),只要警員跟足程序做警告、用過 不同「一級武力」,便可以開槍射擊。


  其實,正正就是因為這個程序,更加刺激到死者進行更大幅度的移動,一發不可收拾。事件只屬公眾地方滋擾,並無理由堅持及彰顯警方的威權,先暫且退後等待其他手足的話,悲劇根本不會發生。單就此而言,警員導致事件發生已是責無旁貸。



論述位置極為不利

  有異於警方所說的逼不得已,這單案件顯得並不尋常、疑點重重。最明顯的一個,就是警方報稱警員初時是用英語向露宿者交涉,然後他說「NO」後,其後根據影片的紀錄,警員是用廣東話傳達他最重要的一句說話,即「唔好逼我開槍,放低武器!」。即當時,警員應該理解只有英文才有機會以溝通方法將它喝停,如果不將此「忽然中文」解讀成純粹希望死者聽不明白之外,這個消息便顯得十分矛盾。

  但各種矛盾都被重重的論述埋葬,對於「無話可說」的死者極為不利。對於真相,我們好像已經死無對證。案發現場的山路,除了一段紀錄到後半情況的含糊影 片外,知道發生過程的只有死者與警員兩者。但是,當天即時的報導及立日的新聞,卻引述了很多「在場消息」的透露,描述了整個案件2-3分鐘的過程。其實探 本究源,那些襲警、發狂的消息是否就是來自警方公共關係科?

  這不禁令我想起近年來警方對襲警一罪的使用,已成為警員自保及濫用警權的最佳方法。不管警方的要求有多不合理,只要你稍微觸碰了他,也可以被告襲警。甚至如早前捍住聯、深水埗及馮炳德的襲警案,一齊襲擊都可能是子虛烏有。我們必須對所謂「襲警」保持懷疑。

  除了警方單方面的論述外,精神病醫生李誠也誇誇其談參與討論。可是,他沒有出來評論在物理上擁有真正暴力,實質開槍射擊的警員,沒有來分析一下警員作 為國家機器的異化心理、平日對街道秩序的想像邏輯與整治時的心境,與及忽然遇見非我族類的露宿者群體時的精神狀況等等;反之,他以「專家」的身份代表了死 者的心理,形容了一個可能發狂的狀況,稱若有人干擾其生活,「便會產生強烈反抗,非常危險」。他的說法,儘管與那位日常生活經驗的晨運客何伯說法相反也 好,最終更是加強了露宿者不理性的形象。

  更甚者,立日更有親政府傳媒還要把明明被射殺的露宿者轉移為討論「人蛇炸彈損害治安」,並在身份還是置疑說他們來港「都為求財」,某報更形容為「勇警兩槍轟斃山霸」,報導手法可恥。只有明報及經濟日報引述一名日常晨運客的資料,說並不覺死者會傷害別人,亦指死者「懂簡單廣東話,曾向人展示一本疑似護照,又會問他們索煙仔,大家一直相安無事。」

  露宿者被「滅口」,論述位置低下得如精神分析學家傅柯在精神病院的誕生裡談及的「瘋者」。在警方單方面的消息提供,其心理又有精神病專家專業代言,傳 媒更如此形容這位「狂人」之際,露宿者通常都在城市內沒有人際網絡,死了也沒有誰可講述他日常的習性與背景。往往就在這種情況下,露宿者都在公眾層次最容 易被扭曲、誤解及歧視的一群。


人無他選必須佔有

  一種對露宿者的誤解及歧視,並非是一朝一夕產生的,我們都經歷過一場都市化進程。回想我們5060年代的光境,根據一些灣仔街坊的訪問,當露宿者在 冬天睡進了他們唐樓的樓梯,居民不僅不會趕走他們,並會提供綿被保暖。70年代的新市鎮工程,香港全面引入理性規劃,建立了一種住歸住、工作歸工作、休閒 歸休閒的空間使用想像,露宿者這種在公眾地方居住生活的形態開始受到排斥。配之以80年代的「城市清潔運動」,全城都以趕走露宿者為己任,正式確立一種對 露宿者空間上的排斥。直到今天,我們連一些遠距離的「視覺污染」也需要消滅,透過向區議員投訴,由其他人趕走他,總之眼不見為乾淨。可是,有沒有想過被你 投訴後,他們會被趕到哪裡去? 趕走他到不在你視線範圍以內後,問題就是否解決? 整個都市化的過程,除了環境的確淨潔外,有否耗盡了我們對空間使用的容忍與氣量?

  倫理地理學者David Smith,曾經提及人類最底線的空間性,謂及「人是別無他選必須占有空間」 (Man has no choice but to occupy space)。除非我們當露宿者不是人,除非將他們殺掉,否則我們必須承認及尊重他佔有一個空間的權利。在我們紛紛投訴露宿者,用盡方法掃除所有認為難以 入目的空間行為,我們有否考慮過作為一個人最卑微的倫理?

  文化地理學者Don Mitchell更在分析海德公園的露宿者情況,提出了撒尿作為人的權利。當公園關閉廁所稀疏公園又宏大,向草叢撒尿又是否又為罪過? 就這單案件,露宿者時而會到附近配水庫對下的公廁洗澡,時而面向屋邨住戶的山坡小便。若果你說要他改變撒尿的方位,尚算合理,但不准他在山上草堆附近撒 尿,是否要等待自然蒸發? 城市人於視覺上拒絕它們在空間上存在,難道你們要迫他命送黃泉才覺安心愉快嗎?


  日本有神戶大地震,政府及市民始對無家者有所注意,因為他們知道某天有可能會發生在他們身上。但這個擊斃了只一名露宿者的城市,會否讓我們開始自覺反思露宿者的處境問題?

星期三, 8月 27, 2008

公共空間研究允私有化?

  自填海爭議、天星皇后時件以來,首次聽到有測量師會說「擔心公共空間被犧牲」這類關注社會的語言。如果是真心關注「公共空間」遭到「濫用」的朋友,請不要再著意叫好戲量檢討、或者逼走他們來「提昇公共空間」的質素了。當下質素是低是高也好,很可能連這些空間都隨即要被消滅了。

  如大肉拋上半空被兀鷹迅速私有。

明報:公共空間研究允私有化 容許業主購回 測量師恐惹司法挑戰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0826/4/7wef.html

  林太,另類的公共空間管理形式,我以為上次0係灣仔個未來發展藍圖已經suggest俾妳得好清楚。報告建議可以建立一個獨立的公共機制、或者係一種Community Property,又或者係Land Trust,由不同的公眾人士集體管理,去promote 這些空間的公共性嘛。上次抄d 唔抄d,今次重要倒行逆施,我地分析都同妳做埋,話私有化唔係一種優質既管理模式,它只會帶來分化與不公。今次哩個炸彈,都係發展局自己搵黎受。

星期一, 8月 25, 2008

好戲量事件的無可辯證

  Cohort 問題,我已經不懂用火星文與那班電車友進行溝通,留言一句起兩句止、很多corrupt 了的消息來源、惡攪加諸抹黑、論點跳來跳去,基本上無法說一個完整的故事。8月24日那個下午,我聽著大群黑衣人集體批鬥好戲量的喧嘩,同時感受到兩種世界失去任何渠道溝通的孤寂。對,我記得那凝固的一刻,喧嘩與孤寂,想說話又說不出的張力,應該能夠媲美班雅明《說故事的人》裡敘事者在只重資訊的現代城市內的無端孤獨。

  現場,我找到thesis(自己),antithesis(黑衣人),卻沒有synthesis,辯證烏托邦無從開啟。

  當場所聽,他們理據自我矛盾嚴重,但又能保持同聲同氣之狀。一方面說要跟好戲量理論,到場後往往在民粹地「哂馬」,那些代言人總是以數量上有15,000人,來「大」好戲量叫他們檢討,沒有所謂「討論」的空間;一方面說有15,000人的民意基礎,又堅稱自己是個人不代表集體;組織人將組群名字改為「將好戲量踢出旺角」,另一方面不承認這就是他們的目的;最諷刺的,是他們反對好戲量這類公共、參與性活動的形式在街道上「阻街」、「擾民」,他們恰恰卻在參與著這種公共活動,take up huge huge space,並顯得盡情投入地「阻街」、「擾民」。

  只簡述一種理據,anyway 也和他們無法溝通及理解。從一個歷史地理學的角度,這涉及集體權利與私人權利(not even 個人權利)長時期的對決。在從前管治者眼裡,香港的街道都只能屬於一種「流動」的概念,幫助資本累積、幫助消費。以往為集體權益的各種社會組織,將街道看作凝聚、集合、抗爭等集體參與權、公共空間使用權的場所,都會被冠以「阻街」等罪名遭到打壓。「保護市民人身安全」這種私人權利的修辭從古而今都戰勝任何集體權利的論述。

  直到回歸後的2000年,路政署實施這套行人專用區計劃,目的仍然都只在「俾人行」,及透過空間規劃將街道商品化。唯八年以來,各方組織都開始嘗試在這裡打開街道的公共性,早期如「眾融頻道」,逢星期六在街上播放主流媒體絕不廣播的影像,每次也遭到鄰近商店的習慣性投訴,動輒被警察「逼迫」,理念都是想動搖大眾對公共空間/街道的想像,回復一種城市內公共空間的使用權、參與權及改造權。隨之而來就是好戲量、法輪功、民間電台、其他賣藝表演者的來臨。甚至,本人曾與管轄這專用區的旺角民政事務署官員交談過,他們都welcome ,至少容許這些文化活動的出現,平時他自己也會落場來看活動,定當是經過幾番的交涉的結果。

  而這群與真實社會嚴重脫節的網民,完全分不清或者無視這種大格局(例如時代廣場)的認知,以為自己很avant garde,起來做了一些助紂為虐的行動,吸納了管治者「危險」、「擾民」的語言,加之以在網上影像、論述、抹黑的高速繁殖,以私人權利之名再侵襲集體權利,
包括他們當天所說的假設性恐慌製造:1)「好戲量放0係地下0既海報"好容易"令人滑倒」;2) 「用既梯"萬一"倒下來好危險,你們是不是要負責」。而「阻街」這個關鍵詞,他們認為好戲量已"長期霸佔"這個地方(說別人了幾個月,是12小時霸佔?),及指控好戲量這種以接觸途人的表現形式「擾民」。這,我亦無話可說了,對曾在這個地方做過rymthm analysis 的我,這固然是一種劍拔弩張,而似乎在一個私人權利至高無上的城市,我只可以埋怨這城的人視野及氣量的狹窄。我穿梭印度大城市的火車,目擊三人的座位總有一種接觸身體的方式,拍拍肩膀,扯扯別人的手,就能有機地組織成四個座位。整個城市都充滿著人的首爾,前面走得較慢的都明白後面走快的人一手將他"缽"開的道理,整條街道在集體發生。好戲量這個實驗式劇場所遭到的大規模反撲,正好體現了這城內保守與個人主義的無處不在。

  我恐懼這火星時代的來臨,這種地理在現實的實現。當外國學界開始討論國際在後911時代如何利用「恐懼」、「安全」等概念虛設一種「恐懼地理」(the geography of fear),從而打壓威脅其管治的自由,真正的恐懼地理已經在我心裡完完整整地烙上。

ps: 我甚至為此狂糙,極想鬧爆某個學生,當然最終沒有,讀左咁耐人文地理,到最後竟然連地理學最基本的假設---人與環境的關係(引申於空間規劃/空間結構與人類行為的關係)---也拒絕相信,什麼是重點什麼是修辭,也未有能力辨認,令人非常失望。

參考資料:

1. 逾 萬 網 友 聯 署 抗 議 「 好 戲 量 」 阻 街
http://www.appleactionews.com/site/art_main.cfm?iss_id=20080825&sec_id=6996647&art_id=11519429

2. 好戲量:「凍結時代。廣場復活」
http://hk.youtube.com/watch?v=Yxx8a4MZM48

3. Facebook: 不支持將好戲量踢出旺角
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30736636962

4. 網絡上的民族主義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0400

星期四, 8月 14, 2008

天水圍作為「無形監獄」

  繼早前食環署掃蕩在屯門公園內的中年音樂派對,旺角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的表演人士被民建聯為首的區議會批評為精神病患,類似的場景又再在天水圍上上演。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0813/4/7oi6.html

所謂「法律不足」

  這些有關城市空間使用問題的癥結眾說紛紜,不過大概每一次都會有保守人士(而非保育人士)會挺身而出,將一切問題都可歸結於法律的空白。據稱,這些暴民挑戰地方原意的事件,都反映必須要更多更多的法規,搗破這種「無序」的「亂局」,務求「方便執法」。

  可是,這種說法,猶如將儼如牢獄一樣多的新市鎮規條視若無睹,在不理會不反省這些法例是否恰當的情景下,就把這些所謂「違規的混亂」說成增加新法令的理由。然後把持著理性、進步的姿態,捍衛及重申原本被評不公的執法者的角色。

新市鎮的「指令空間」

  若果不是法律不足的問題,究竟答案在哪裡呢﹖對我們這群David Harvey愛好者來說,什麼都可以向香港本土的歷史地理叩門問路。

  回顧公屋發展史,新市鎮除了可以演繹成殖民時代港督麥理浩的恩賜,或者是Manual Castells 所謂一種為了方便資本家進行生產的集體消費(collective consumption)建設,但近年來更多說的新市鎮作為一種行為管理(conduct of conduct),一寸一土都是指令空間(prescriptive space)。在70年代新市鎮的雛形裡,公屋就是居住、公園就是休憩、商場就是消費,沒有cross over 的餘地及允許。這種70年代新形式的現代功能規劃管治,透過市民日復日的空間生活實踐,使他們自已告別原有同一空間、多種功能的生活方式,與及箇中不同生活功能相互交集底下產生的各種(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可能。

  這種狀態在新城市治理下的新市鎮管理愈趨極化。近年來對小販、街頭活動、的零容忍政策,城市內政府及公眾對公共的恐懼,甚至去到當一群人走過公屋範圍也會被保安問長問短的地步。有形無形的指示與規範已經普遍存在,城市內市民的腳步已經被集體規管,你們還敢說,我們還混亂得必須要增多的法例來打壓市民在公眾地方集會與活動的自由﹖

逃逸或死亡的「無形監獄」

  故此,我直截了當把新市鎮定義為無形監獄,作為問題的終極答案。意思不只是它在各處空間都充滿著規範的本質,對於活在新市鎮內的市民來說,他們對自身權利「集體上的不自知或不自覺」,才是引致派對一次又一次被掃蕩的原因。

  許多新市鎮的上一代,即我們的父母,都將他們的青春與希望放在年輕的子女身上。從內地到香港,生活本來就是這樣艱苦,比較沒有「被規管」的概念意識。而下代的年輕一輩,在這片 沒有本土歷史的土壤上成長,不可渴求他們能想像出一種新市鎮以外的生活形式,星期一至六的白晝屬於出出入入,晚上的時間都歸於無線劇集,星期日近則倒頭大 睡至黃昏,遠則北上按摩揼骨,或者到市中心集體消費,周而復始周而復始。就算是實施了公屋扣分、深化公共空間行為管理、公屋私有化等孫明揚惡例,都可以繼續於Wii、NDS的虛擬世界逃逸。

  他們鮮有質疑,鮮有意識集體捍衛自身的權利,往往使「法律不足」的論述者有機可乘,同時亦助長了執法者濫用權力。面對這所牢獄,卻被我一位來自赫爾辛基的博士朋友一語道破:「住在新市鎮內的人口,他們為何還沒有被悶死?」

城市權利必須捍衛

  城市權的命題,就是要把你放進一處水深火熱的境地,去認識,並且詢問,究竟誰才有權使用城市、居住在城市、甚至改造城市。天水圍街坊在公眾地方的表演正是城市權利的一種體現,他們不僅用不同形式使用河邊的行人路,而且參與改變著都市的景觀,而活動卻遭到警方以簡易治罪條例控以遊蕩。天水圍重重的交通阻隔,加之以市內南北資源的分隔,已經是一個完完整整的「有形監獄」,我們是否還要消滅這些營造互助社區的公共場所,以有形無形的規條強迫那些街坊全部返回家中,讓各種社會問題發酵才安樂﹖

  雖然怎樣使用的問題可以繼續討論,但似乎在現有的規劃、法律、執法體制內,根本就沒有一個公共機制決定市民如何使用這些空間。在這種無邊的規範狀態下,我們的城市權利必須得到捍衛及提出,才能有效保障活動不會遭到無規管下的執法者的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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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知什麼是城市權利,請參看Right to the City Alliance的網站

星期二, 6月 17, 2008

樂此不疲炒地皮四則

之一
舊區統統炒



  市建局多年來在城市修練吸星大法,動不動就說要為了改善您的生活環境而沒收您的物業,邀集財務精算師及規劃師合謀在各地區搜刮民脂民膏,進行全面都市化。資源先被局內十大部門及三位主要高層瓜分(主席還可以在機構獲得總盈利內賺取數個巴先的花紅),剩下的還有21億元營運盈餘

  所謂不可行,從來都是技藝,與科學無關。


之二
抄九倉炒公共空間



  九倉回歸之後逐漸被政界商界邊緣化。尖沙咀整個交通樞紐由九倉手上,政府透過巴士站搬遷及火車站的設立,逐漸轉移到新世界旗下,九龍天星碼頭原址續租又撻Q,今次時代廣場的遺章問題,找它祭旗簡直意料中事。

  九倉在這個局勢下還不醒醒定定,遭人揭發遺章管理後還蝦蝦霸霸,繼續侵犯公共空間使用權與扮受傷報警,幾乎可以肯定是為本土行動專設的政府架構---發展局,它不抄你家就稱不上特區撲火政治了。

  公共空間是命運共同體唯一能夠一起呼吸的實體,是令城市空氣令人感到自由(city air makes people free)的盤根。以每天8-20萬的速度瘋狂商品化使用者的可能,並動員最基層的保安趕走使用者,與現在炒糧油炒農地的國際基金集團相比,其實變態程度相等,一樣不能容許。

  就算政府興起了訴訟也好,都請記住---遺章管理的主因不是個別發展商的問題,而是一個將公共空間外判給私人發展商建設及管理的發展模式問題。

星期六, 4月 05, 2008

利東街一片空



  星期三當天發生了一段小插曲。鄧生與我經過到灣仔區議會開會,順道經過了利東街時,發現全都拆毀了。市區騰出一片大空地,其背後的氣力、動力、壓力足以讓人心寒。

  我駐足在入口位置要拍一張相,面前地盤的管工立即指著我大聲呼喝:「喂!做咩呀!唔准影相!」

「哩度係公共地方黎wor。」

「哩度係地盤,唔准影!」

  當刻腦袋裡浮起了時代廣場的影像,不知不覺笑了出來。相反,在旁的鄧生忽然變得很憤怒:「做咩唔影得呀,我係要而家影!影完唔用都要影!」於是一手就搶了我的相機,影了一張。

  在那天之後,有灣仔利東街街坊May 姐、徐叔等陪同下,在皇后大道東邊入口影相好像無人干預。May姐話:「你地影相叫我嘛,有我地0係度任影都得。」我們拍了一張團體照,不知以什麼表情的。

星期日, 3月 02, 2008

認識公共空間

 


蟻民,你們懂得怎樣去認識一種康文署以外的公共空間嗎﹖

星期六, 8月 11, 2007

問寫說想

  從灣仔到長沙灣,用了整個下午一口氣訪問四位街坊。胃藥使人紛紛欲睡,眼睛還需學習新眼鏡的聚焦,還聽說有一位即將要被訪問的街坊因策劃非法集會而被警方拘捕。今天這個臉容扭曲的世界,將會延續到明天。

  但在其間,我在當夜與一名寫手重覆我一個月前向地理學生重覆的觀察,解釋地理可以提供十種對市區重建的解讀,她聽得很高興,而作為平凡的研究者,聆聽就是喜悅的泉源。

  借了香港批判地理學會的名義,到港大帶一堂通識,考察尖沙咀文化中心的空間設計與群體的空間使用。想不到當時所策劃的活動及知識,最後會得到如此的用途。往往是事後才明白知識的價值,是讀書人自我滿足的空白理論,聊勝於無。

星期二, 5月 08, 2007

Don的故事

  在研討會的lecture hall中,Don Mitchell告訴了三個故事,都是關於城市中的妄想恐懼。黑暗後巷間接的商品化激動、公共空間的「合法」私有化、與空間情況呈現 (representation)的政治,以上三個以唯物文化角度出發的小故事,讓他超越一種忽略社會不公的研究方位,鞏固了他所言「文化戰」的論點。同 時,他把城市中人類的心靈狀態放在資本主義的異化過程理解,解釋了現今美國甚至全球的資本城市內人民的心靈恐懼與相應的空間變態。空間變得階級化、私有 化、"No Trespassing"。他在Keynote Speech最後部分邀請各位爭取城市的權利,來治癒社會內妄想恐懼的基因。

  在研討會的lecture hall以外的茶水部、晚飯桌與廣州的街道上,Don Mitchell帶來了另外三個故事。我對他宣傳我們一個類似ICGG的組織HKCGG,一起取笑了一名不知道Don Mitchell是一名運動型學者而在會上公然宣稱他是一位theorist 與是他的朋友的某某。晚飯桌,我們約定了Don坐在附近,他肯定了空間故事的切入,也鼓勵我們隨時加入人民地理(people's geographies)的行列。他亦幫我澄清了庶民研究(sub-altern studies)、人民地理、勞工地理(labor geographies)與工人地理(working-class geographies)之間的微妙分野。在考察團的午飯,我們同台完成了已被廣東化的川菜,大部分學者感覺良好,Don Mitchell在消化的旅途上對我說:"I'll join any conference and trip that is organized by Wing Shing."希望他會再來香港。

   在研討會的lecture hall以外的茶水部、晚飯桌與廣州的街道上以外,Don Mitchell 是Syracuse University地理系的頭目。他抗拒政府與資本不同形式的暴力與訓令同時訓令自己的生活,以使他的生命能更有效地朝城市權利的追求去發揮。他將整個 Department八至九成的教授與半數的學生都激進化(radicalize)、或進化,集結力量對現今社會作出嚴厲的批判。

  學術很需要成為政治,只因學術本來就是政治。他勉勵了我們的工作,勉勵我們繼續hkcgg的學術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