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5月 06, 2011

訪問候志強:不能迴避的原居民問題


文﹕黃宇軒、陳劍青
按:本文有三部份,先是短文簡介訪問緣起,及略論「僭建」。第二就是跟侯志強(上水鄉委會主席,近年「出位」的原居民代表)的訪問稿。最後有一「閱讀理論」遊戲,希望「解構」侯志強的話和以比較開放的方式回應,拋磚引玉,旨在嘗試引起更深入的原居民問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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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疑,這陣子香港有許多大是大非而迫切的重要議題,例如補選條例修訂、每逢六四就出現的怪論、新機場跑道等,但「僭建風波」又再佔據各大報章頭條。風波再起,全因記者逐步發現官員也僭建,焦點一下子轉換到「嘩,你看,連阿邊個都僭建」的揭發潮。而鄉議局也乘勢反彈,特首都僭建為何我們不能,市區可建三十層我們鄉土祖地為何不能建六層﹖問題是,焦點轉換至此,「僭建風波」的去向和坊間討論一直都沒什麼深刻的反思,平白錯過挖掘重要概念的機會。
例如,是否可以趁機問什麼是僭建?如果直線走進安全vs.危險的管理思維,不是與大呼因為衛生和道路安全而取締小販無異?僭建的相關法例有何歷史脈絡?執法的內容有多合理?這些討論都相對缺席。略略一查香港大學的資料庫,2004年莊永康曾寫過一篇公共行政碩士論文,詳細探討特區政府的僭建政策與執行,附錄更詳盡列出1990至2000年與樓宇安全相關的意外資料,非常詳盡。我們繼續談僭建的話,是否可以參考一下?文中其中一個結論是,解除僭建問題的核心還是在建立社群意識和對都市環境的共同關注,筆者倒認為近年城市發展的路向恰好是背道而馳。同時作者也略提到所謂的僭建主因,包括居住空間並不宜居(habitable)和任何加建都太難得到批準,就此而言,我們的社會從來又有否判斷過僭建問題的深層原因?有多少僭建是關乎特權、有多少為了賣錢、多少影響環境、多少為了生活?
另外,香港的建築物條例大概與英國城市的發展關係密切,Simon Polley的著作《Understanding the building regulation》就在第一章簡介了這類條例在英國的歷史。無論如何,談僭建 (自行改建) 的話,與居住環境、城市權利關係密切,不能只簡化還原到看似黑白分明的違法與否。否則,這個山雨欲來的強拆風暴很容易會誤中副車,傷害了低下階層賴以為生的生活空間,而未來的理順計劃似乎亦正步向這個以補錢解決及向窮者開刀的結果。
另一方面,大眾往往極速以不公平為由,立刻攻擊原居民。筆者不懷疑原居民擁有「特權」,但文鬥武鬥的鄉事派也不是平板一塊。原居民有自己incept自己族群的一套論述。這次機會其實可以造就我們介入探討原居民問題(特別包括丁權)的未來,這個回歸以來被壓抑的重要議程,同時批判地上一課新界通識。
我們在此只能拋磚引玉,略談僭建的概念。同時,我們亦難得有機會在週四跟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強哥侯志強先生聊了大半小時。我們本來希望了解新界原居民風土鄉情,向侯主席取經如何為新界束北非原居民「保鄉衛族」,從鄉郊風俗探討原居民身分,然而強哥很快就把話題一轉,論盡北區發展矛盾及近日熾熱的僭建事件,收起客套話,非常坦白陳述立場,更說絲毫不怕理論。我們其實沒問什麼,強哥卻跟我們練兵,示範了「文鬥」一番 (被問及元朗鄉事洪福元,他強調已有700年歷史的侯氏相當文明,現時原居民村內三分之二都是非原居民,城鄉關係接觸非常緊密)。強哥叮囑我們一定要寫出他自述時提及道理和邏輯,這些定必有助我們連結更寬廣的思考,無論是有關新界的特殊性、丁屋、原居民身分及鄉情。
以下除了將跟他的對答訪問,還附上一個閱讀理解。把強哥的說話當成閱讀「理順」的篇章,我們當出卷人,從文本裡問幾條問題,不提供答案,讓各位嘗試解答,好好正視僭建論述之外的重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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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陳劍青、黃宇軒
答﹕侯志強 (河上鄉侯氏原居民,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北區區議會主席,從事建築發展業務。強哥在北區無人不識,以敢言見稱,經常於媒體表達原居民立場,亦曾被報章指於他擁有的魚塘填泥僭建。)
時間﹕2011年6月2日下午3時
地點﹕上水鄉事委員會
(以下為一小時訪談的摘錄)
問﹕可否談一下近日的僭建風波和人們對原居民的反應?
答﹕我們最重公平,你說女性無丁權,其實是殖民政府歧視女姓,原居民沒有這個意思,我的丁屋也給了太太。這幾天發現全香港人也僭建,就更不可能針對原居民。老實說,人人都僭建,我不幹就是笨到極點了。如果全部都是犯法的,那就全部都拆,排着隊來拆,肯定不是新界人優先,不然又說我們有什麼特權,拿個方案出來排次序。老實說,全香港人都應該好好感謝原居民,我們的不是特權,新界人建丁屋,不去跟全香港人一起輪候公屋、居屋,不去爭這些公共資源。全香港人都應該感激原居民!告訴我,你籍貫是哪兒?你也有權在那兒建屋來住,這是基本的權利,我們沒有在別處建屋的權利,因我們世代就在這兒!從這角度看,我們只是受社會保障,即使你硬要說那是特權亦是應分的。你也可以回到你的故鄉爭你的權利。更何况,在整個新界,99%的發展也是從我們原居民處拿走土地的,我們默默將土地貢獻出來,全香港人都應好好感謝我們。
如果你還是說不公平,我問你一個問題,政府拆原居民屋(的僭建)是否不必賠錢?拆寮屋就賠錢,有寮屋政策,寮屋也是僭建,拆原居民的東西就不賠?不賠的話拆一間也不行,(動)一粒石也不可以。大家都說要公平嘛,要不這樣,將從前賠給「棚仔」、「屋仔」的錢,叫他們全部拿回來,那不賠錢都可以拆我們(原居民)的;賠給菜園村的,全拿回來,那不就公平了?
問﹕兩種「僭建」是否有差異?
答﹕那些僭建他們(政府)也是全間拆去的,拆多少賠多少,沒問題的。如果不能賠償,那菜園村又賠?那些不是僭建是什麼?政府跟他們談判時,還繼續在僭建,建多少賠多少!是否非原居民就要賠,原居民就不用?
問﹕但現在丁屋的僭建形式不是跟那些例子完全兩回事嗎?
答﹕你說是兩回事,好,那我也說是兩回事,新界丁屋跟市區的屋是兩回事來嘛!作個辯論吧,你有膽的話我找些博士跟你談,你講得通的話,有理我就服你,馬上(把僭建)全拆下來。兩回事來嘛!我為何沒道理?僭建要拆,是不是?全香港人都要拆,是不是?犯法就是犯法,為何不拆?但你要賠錢。香港拆那麼多木屋區,那些也是非法的,從前人家不搬更放火燒掉趕走人家。
問﹕很多丁屋改建天台也是因為第三層太熱?
答﹕你要講「熱」字,我就答你關於熱的。如果一間丁屋,被人發現3樓有3隻狗,焗死了熱死了,一定被大肆宣傳吧,你這班原居民虐畜什麼的。大熱天時在天棚熱得要命,搭些東西隔溫散熱,用布擋一擋,別把下面的狗熱死吧。熱死狗你又說我們虐畜,有人住在那兒你就要我們抵受那酷熱,指摘我們僭建。我們也是人啊,覺得熱,搭個棚遮一下,也是人之常情。開少點冷氣,也是環保,不然就要下午4時先開冷氣,晚上9點回去睡覺,但也不用睡了,開五六小時冷氣也不會涼起來。
問﹕怎樣看最近鄉議會提議丁屋建6層的方案?
答﹕那些什麼曾大屋,建到七八千呎也如是,你也不說它犯法?提一個問題,為何建到一萬呎,你就說是古蹟,要保護,人家建三四百呎就要拆。只不過當年某些人富有,家裏當官,就建到七八千呎,全因家裏人多。今天我加建少許,就是犯法了?有錢建到七八千呎就不犯法,窮人建少許就犯法?
1990年代,規劃署將我們的地分級,農地、工業用地、發展用地、保育地,去查查外國政府,將別人的地降級,要賠錢的,政府賠過嗎?現在說有多少儲備,連原居民的債也未還!拿最新的事例來談,塱原,是我們原居民的土地,政府禁制了不讓我們發展,認為是濕地,又不付租又不賠款,你跟我說這對不對?即要我的土地共產,我倒要問問政府,是否行共產,是的話就即時把李嘉誠的財富拿出來分享!我的地也全拿出來分!
我的土地為什麼要你保護?政府充公我的地來保護我的地?政府可以買我的土地來保護,你要拿來保育養魚,不要緊,先跟我買地。不買卻禁制我們的土地,保護跟充公有何分別?你說這樣做對不對?我們講道理,拿我的地來保育,大不了就賠錢吧,賣給你隨你喜歡怎樣保育,但不賠償就是錯。我談的是對錯、公平,劃起我們的地來保育,旁邊就讓大地產商建高樓,住客欣賞我們的農地,不是官商勾結嗎?逼我們當後花園?我們不是應該叫政府、叫財團地產商也買這幅地,作後花園?規劃要建100座,就買我們周邊的土地來保育,作什麼後花園,這樣做才對吧,而不是要我們一小撮人犧牲。
問﹕那八○年代大量改建為車場、貨櫃場,是怎麼一回事?
答﹕我們不改建,政府不就收地來作濕地嗎?有水就被政府當作濕地,我們不是要把這些地填高嗎?填高了反而有人租,還有收入,多好多過癮!給你會拿來種田或給政府收來作濕地嗎?人適應環境,最正常不過。政府把有水的地拿來作濕地,我們就把地填高,填高就有人租。這也解決了香港整體的交通物流問題,若沒有了這些貨櫃場,你看有什麼地方可以存放它們?又要多謝原居民!感激我們把地填高!一定要寫下來讓全香港人知道,要感激原居民把地填高作貨櫃場,否則全香港癱瘓。香港人理應鞠躬,感謝我們!
政府總是說要取締這些地方,它應好好地把它們納入監管,發牌照,不是一句「不行」壓過來。貨櫃場是不是僭建?最重要的是大方向,整個社會的規劃,要大家妥協。
發展我們的土地,一定要賠償,不能剝削,建好的公屋給他們。公屋建到豪宅一樣也可以嘛,便宜一點,人人都「仆倒」去住。居屋,低價賣給被收地的人,最重要是合理賠償。大前提是香港要發展,我們是香港市民,當我們拿到合理賠償、合理安置後,其實我們應該離開的,不應自私,人口怎樣處理呢?每人都要保持現狀,怎麼可能?不收地如何建公屋?發展是大前提、是必要的,但發展之餘,要在規劃上兼顧許多問題,例如環保。我們原居民就最環保,新界的樹全部高聳入雲,誰種的?我們原居民種的,雖然我們用的名稱不是環保,是風水,不就是現代的環保,可能理念不同,但原意相去不遠。原居民又環保、又付出、又偉大,你怎能不感謝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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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讀過以上訪問摘錄後,請回答以下問題(共100分):
一. 參閱薛鳳旋、鄺智文編著的《新界鄉議局史》(2011)第五章,新界鄉民保鄉衛族的歷史和精神, 與侯先生所述,今天新界原居民保衛的權利有何異同?(15分)
二. 試引伸評論,總體而言原居民所捍衛的「權利」,與保留傳統生活的理念有沒有矛盾(可憑個人經驗,引用上文以外的例子)?(15分)
三. 社會學家李明堃曾提出,「鄉議局一貫提倡『新界精神』,強調新界的特殊地位」,從上文所見,你認同李明堃的話嗎?(10分)試論侯先生的言論,「特殊」與「普遍」的理解,如何被反覆套用於「公平」的概念上。(10分)(提示:什麼時候新界人會擁抱自己是特殊的說法,什麼時候會擁抱自己只是香港人一份子,因而要公平對待的說法?)
四. 你認同候先生提到原居民對香港的幾種貢獻嗎?試詳述之。(10分)你認為侯先生對「賠償」的看法,是否也可應用在處理丁權問題?(10分) (提示:是否可以以金錢完全取代丁權和原居民身份?)
五. 參考近年菜園村、馬屎埔、丙崗及未來接種以來的非原居民村落抗爭,試從其處境、訴求及具體行動辨認與上述所提及原居民抗爭的不同之處。 (10分)
六. 請從以下二選一作答﹕(20分)
1. 從羅永生《合謀式殖民權力》(collaborative colonial power)一書的角度分析上文,鄉議局和原居民是否一種「合謀權力」?試詳述之。(提示:反英抗暴的論述,與殖民政府順利管治、香港向前發展的論述有沒有衝突?)
2. 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看,試從上文分析鄉議局和原居民的尋租(rent-seeking)行為。 (提示:尋租行為的典型定義是,「利用資源通過政治過程獲得特權,而構成對他人利益的損害,從而使自己獲得租金收益的行為」)
(相近版本原刊5/6明報星期日生活)

星期一, 5月 02, 2011

抵抗最強地霸 齊插恒基地產!


  • 地產商最愛囤積新界農地,毀滅鄉郊社區。粉嶺馬屎埔村作為被地產利益逼害的最前線,十多年來,被那新界最大地主恒基地產囤積了八成農地,數百戶的農業社群已被逼走不足百戶,對餘下村民及農民的逼害更無日無之。這廣闊面積的優質農地帶,正待政府協助他改劃成住宅用地,使恒基可以在綠土上建大型豪宅。

    近日,這地霸又開始在其囤積農地豎立警告牌,宣示主權。他警告村內種植者必須在一個月內停止種植,企圖消滅農地上的耕作活動。進行農地清洗以後,他們下一步就是計劃下月填倒工業黃泥,將所有生態環境及田地生產力完全殆盡,雨季填泥勢令馬屎埔村出現嚴重水浸,是對鄉郊環境、農地生產與村民生活的重大危機!

    我們要向地產商清晰宣告,農地就是屬於自然與農業的! 我們絕不能
    姑息恒基地產在馬屎埔死人霸生地,摧殘農業,將安樂祥和的農業
    社區連根拔起! 故此,為了抵抗新界最強地霸,我們正發起一個「齊
    插恒基大行動」,邀請以個人身分或者團體身分,2/5 到來馬屎埔村,一起製作自己的告示牌(經驗不拘, 專人指導!),要在恒基豎立了警告牌的土地上,插上比他多十倍、百倍的告示牌:警告恒基及一眾大小地產商,新界土地不能再被豪宅侵略!

    不能現身圍插的朋友, 歡迎創作標語及將此活動轉發!

    有興趣參與的朋友請電郵nentnda.concern@gmail.com報名,並於5月2日到臨馬屎埔村,一齊來插爆恒基!

    活動詳情 :
    日期 | 2011年5月2日 (星期一)
    時間 | 10:00am-01:00pm
    地點 | 粉嶺北馬屎埔村
    集合 | 馬屎埔村村口信箱
    交通 | 粉嶺火車站A2出口, 乘52A/54A/56A至總站(車程約10分鐘), 步行往村約5分鐘 / 巴士 : 277x, 279x 總站
    活動 | 齊齊製作及豎立告示牌送給恆基地霸 (也可自備已造好的牌來圍插)
    查詢 | nentnda.concern@gmail.com
    備註 | 經驗不拘, 我們會有義工朋友在場教路 :)

    新界東北發展關注組

星期日, 5月 01, 2011

摧毀鄉郊農地的填泥工程,或馬屎埔的命運


恒基地產作為新界囤積最多農地的大地產商,據明報2011年的調查,單計該企業已經擁有3,280萬平方呎農地連計市區土儲(960萬平方呎)共392公頃 (約五分二個九龍半島),已經超過港府土地所有,富可敵港。近年,恒基更積極進軍內地城市及鄉郊地帶,欲求在5年內成為土地儲備最多港商。
然而,這種看似是純粹一買一賣的土地交易而累積的儲備,背後蘊藏著各種合法與非法的卑劣手段,才能使然。看那正面對恒基連續收地逼遷的馬屎埔村,約八成的農地已經為恒基持有,收地過程中陰招連連:如2005年透過在城規會入圖則將不願售賣地主的農地位置劃成學校,威逼就範不然就被官府土收;規劃諮詢會中發言批評規劃服務地產發展的村民,率先被發律師信逼遷;不收租數年然後誣稱村民是租霸派出法庭執達吏封屋;亂用業主租客條例連環控告條例根本不適用的農地居民,嚇走公公婆婆;製造石棉塵毒害村民及地區市民;毀壞收回來村屋製造荒涼感打心理戰;歲晚偷襲未交吉村民,爆門將其屋內傢私財物丟棄在屋外草地。如此造孽多端,臽羅王也要急需研究開發岩洞地產來為這群地霸安排第十九層地獄。將來臨的五月,恒基地產又研發了終極的絕招——在綠化地帶傾倒黃泥。
恒基雨季來填泥
自本年四月起,突然在馬屎埔的田地上出現警告牌,宣稱該地乃私人土地,不許任何人進入及使用。四月二十六日始,有一印巴籍男子及一中國籍男子在先前已豎立告示之地上,豎立另一塊牌,宣稱地主 (恒基) 已委託「新界土地發展有限公司」進行「平整土地」工程,警告正在使用土地的人要在七日內清空土地,包括清走正在田地上生長的農作物。
牌上有留下該公司的聯絡,經新界東北發展關注組查詢,一崔姓男子表示將於兩星期後在恆基擁有業權的地上填入黃泥。關注組再向恆基負責馬屎埔收地的凌姓職員查詢,凌說自己不知情,但指恆基是業權人,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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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來填泥是相當陰毒的招式。馬屎埔村是沿著梧桐河的低窪地帶,近年雨季時村內亦會水浸及履,若恆基此時填入黃泥,厚硬結實黃泥將令田地本身有不少去水坑道及滲水功能完全喪失。當大雨一至,馬屎埔恐如大埔沙埔仔村遭逢嚴重水淹,水流將沖壞房屋、田地、農產,對村民生命及財產構成危害。
現時馬屎埔村民感到相當恐慌與憤怒,懼怕的不是司空見慣的逼遷技倆,而是如果這是涉及一個過百塊農地 (估計約三百萬平方呎)的龐大填泥工程 (見首圖),大洪水的預言將會在他們身上實現。
真正的原居民:鳥獸昆蟲將無法繁衍
馬屎埔村擁有豐富的生態多樣性,自去年七月,關注組聯同村民、生態專家及一些對自然生態有興趣的市民組成「生態戰隊」。考察至今,發現馬屎埔農地生態系統非常珍貴,單就一條村就有48種蝴蝶昆蟲、全港24種蛙類村內已有10種、紀錄亦顯示有57種雀鳥會在村內棲身、野花數目更有38種,貓頭鷹 (斑頭鵂鶹)、瑩火蟲 (雙色垂鬚螢與大陸窗螢)、與及一些寫住紫莖甲、黃斑蕉弄蝶、日本綠螽、棕污斑螳、蝶角蛉,《香港昆蟲圖鑑》也屬「難見」分類。這與當地村落從事融合大自然的農業經濟運作、陸續有機轉型、並且保持傳統水坑耕作方式不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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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農村是生態寶庫
土地業權人宣稱有權填泥,其他小業主與農夫們亦有權保護自身生計、家園不受破壞,但這群真正的「原居民」並無話語權、捍衛他們賴以生存的水土和自然資源。恆基在此填泥,即以自身私有產權為名,將生態徹底破壞,繼而損害他人私有的財產利益。
引用陳雲佛言:「殺業之中,殺未生之罪,為次大。所謂未生,是將來的眾生。將人心­敗壞,以樓房為私業之念,破壞鄉郊水土,令這一代人無法接觸自然­,令下一代人無法享有水土之利,令諸種生物絕命而無法繁衍,是殺­未生之罪。」在馬屎埔村填泥,將是累積殺業的一項重大紀錄。
大浪西灣翻版 綠化地帶可填泥
馬屎埔村雖落入了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研究,但特區政府好像對大型基建吃不消,將原定發展期限押後兩年,現在的農地仍然屬「綠化地帶」(green belt)的規劃用途,禁止進行違規的停車場、貨櫃場用途,破壞綠化地帶的規劃意向。
然而,這個規劃限制只是一張紙,由於這裡就如大浪西灣一樣沒有發展審批大綱圖 (DPA),地政部門雖然違規,但毫無執法權,意味著恆基可以「走法律罅」,在未有DPA的範圍,填泥破壞綠化地帶,建停車場、貨櫃場。這一帶的相關例子,可參考上山天平山村,也是將村內大片濕田開發做貨櫃場,政府也沒有繼續跟進,縱容破壞。
救救馬屎埔村 支持插恒基行動
馬屎埔村正是一個永續發展的嘗試,重新聯繫城市和農村,建立社區經濟,為各階層的人提供優質的生活空間,也為香港未來的發展路向帶來新的啟示。不過,面對靠囤地蓋發水樓發達的恆基地產,當然不想有人示範新永續發展的可能性,繼而摒棄一貫金融地產為主的所謂經濟發展,徹底動搖它數十年來的發財策略。故此,恆基今次威脅在馬屎埔填泥,不是業權或土地使用權問題,而是新一代永續發展對抗舊有地產霸權囤地炒賣發水樓的戰役。
新界東北發展關注組嚴正聲明,反對恆基、其子公司及外判工程公司在馬屎埔村填泥,毀滅農地生態,摧毀農夫生計,危害村民性命財產,損害附近屋苑生活環境質素,破壞社區經濟及和諧。關注組呼籲政府立即擱置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畫,恆基重新出租農地予香港市民耕種,養護一方水土,為子孫後代積存陰德,還港人合理生活空間。
為了抵抗新界最強地霸,我們正發起一個「齊插恒基大行動」,邀請以個人身分或者團體身分,5月2日早上到來馬屎埔村,一起製作自己的告示牌(經驗不拘, 專人指導!),要在恒基豎立了警告牌的土地上,插上比他多十倍、百倍的告示牌:警告恒基及一眾大小地產商,新界土地不能再被豪宅侵略!
活動詳情 :
日期 | 2011年5月2日 (星期一)
時間 | 10:00am-01:00pm
地點 | 粉嶺北馬屎埔村
集合 | 馬屎埔村村口信箱
交通 | 粉嶺火車站A2出口, 乘52A/54A/56A至總站(車程約10分鐘), 步行往村約5分鐘 / 巴士 : 277x, 279x 總站
活動 | 齊齊製作及豎立告示牌送給恆基地霸 (也可自備已造好的牌來圍插)
查詢 | nentnda.concern@gmail.com
備註 | 經驗不拘, 我們會有義工朋友在場教路
如有查詢,請電61218961,謝謝。

星期五, 4月 22, 2011

從丁屋僭建到原居民身分的僭建



文:陳劍青、黃宇軒 

近期政界耳語相傳,下屆特首班子終於會正式就燙手的丁權問題開刀。不知是上屆選特首時對鄉事勢力的枱底承諾未竟全功,抑或是受夠了鄉事勢力的負面新聞,總之今次將會再來一次「玩鋪勁」。政府調和丁屋政策的決心亦在今年AO考題中真切的流露出來——考題形容一城市內的女性享有丁權 (現實為男丁),十萬個丁正等候丁屋申請 (現實為廿萬),考生則被問及如何在有限的土地資源下處理。不論標準答案如何,對於政府心目中,可見這道關乎新界土地運用的難題已獲確認。

由此觀之,這場丁屋僭建的角力面就不僅是在於執法本身,倒可理解為丁屋政策改革戰的前哨:申訴專員先拔頭籌開展丁屋政策的批判,尤其在各種技術位置發功,圖在原居民的議價桌上增添籌碼。戰爭才剛剛開展,有網民已經表明「買定花生等睇戲」。

為僭建正名

但若果跳出以上的政治背景,這場僭建風波的爭論的戲劇性是同樣豐富的。申訴專員接到僭建投訴急增,發現地政屋宇署「包庇」大量違章建築,鄉議局扮演「和事佬」與政府溝通,裙下鄉紳則揚言要「激過八十後」,一鄧氏原居民甚至還要為「僭建」搬出列祖列宗,指當日原居民「抗日有功,今無福利」,一般市民感到這種態度是橫不講理「鄉巴佬」的表現‧‧‧事件的複雜性,旨趣似乎遠超於是否有按圖建築、違法與否這些事實的考據。

先容許我們對「僭建」來一點超越純粹法規的思考,擴充對這詞彙的認識。理由是我們使用「僭建」一詞時,很容易未審先判,原因不外乎是執法者的角度已經包含在語言本身,從而忽略「僭建」其實是不少獨裁國家經常用於取消市民基本權利的有效標籤。刊於《城市》期刊內《不用坦心人民 棚屋必須拆除》一文裡,作者研究津巴布韋政府因打擊政治勢力的理由,將城市內佔半人口的地方列為「擅自定居區」,下令剷除整個「貧民窟」,令當地居民的居住權頓時喪失。70年代極權主義仍在的阿根廷,首都內有94%被定性為「非法」的居住區以軍事行動的方式摧毀,令28萬人無家可歸,研究亦顯示這類清除行動集中於重要城市及高地價之北部區域,地理學者Mike Davis 形容這就如卡夫卡《審判》的情節一樣。透過在城市/建築空間的合法/非法的區分,管治者按其所需選定「非法」的對象,是普遍的國際性罪行。故僭建的不必是市民多手亂建一通,而是政權用諸消滅礙眼居住空間的「法例僭建」。

在香港,「僭建」的標籤經常用以對付原居民以外的群體。英殖時代這種做法亦用於將本港的木屋區列為容忍區(tolerance zone),一方面在功能上確認木屋區解決居住問題,另一方面則巧妙地取消合法存在的權利。相同的做法亦用於現時眾多非原居民村裡,在82年/84年的住屋登記普查中,將這些戰後存在的村屋都編發一個如計時炸彈一樣的屋牌,有時限地容許這些「寮屋」存在。按村民需要而建的新建構物當然會被「寮仔部」狠狠地拆卸,它們的居住權亦從此被置於法律的灰色地帶,一旦涉及徵用新界拓展、任何工程及收村計劃,「寮屋」僭建的形象則在權利被取消之下無險可守。天台屋、閣樓這些平民的生活空間也在有礙視覺及影響樓價多於衛生安全的情況下列作重點打擊的違章建築,儘管去年的一場司法覆核一業主成功證明屋宇署後來的建築圖無權清拆其既存閣樓。

捍衛自主的迷思

如此我們可以窺視到原居民的心理,他們也認為不少建築條例與土地規劃都是硬套在村落身上,侵犯著他們既有土地使用權及建屋的自由。丁非「權」,而是「限」,限制著新界原居民村落原有的自主發展。新出那本《新界鄉議局史》,記述了鄉議局均有大大小小反抗城市規劃與房屋法規局限的傾向,77年呈交英政府的《社會改革請願書》中提到「新界居民於其土地上建屋的自由,業已受到逐漸侵蝕」;八十年代被環保界公認為「萬惡之源」的「生發案」司法覆轍,劉皇發質疑「集體官批」所列明的土地規劃局限了他們用於農業以外(如貨櫃場、停車場)的使用自由。丁屋政策也經歷過鄉議局與港英政府多次的交涉,對露台、高度、層數、圍牆及建築面積都不斷要求放寬。似乎,他們相比純粹是野蠻非理性的「鄉巴佬」形象,原居民也有自己一套政策理據來說明自己的實踐。

因此,要判斷空間使用是否合理,要注意的是其僭建的意途而非行為本身,因他們骨子裡就不認為他們理應「被規劃」。這並非鄉議局的張學明公開透露那個官鄉之間正暗中製訂的「理順計劃」,透過補地價處理僭建,私下「傾惦數」就可以解決了事,亦非有議員將問題錯置於嚴打市區僭建而新界則格外開恩這種「公平」問題。相關僭建者第一個要向公眾解釋的是,究竟這些改建或加建的建構物,是否及如何配合丁屋政策作為維持原居民既有的生活方式的理性﹖在合法化這些僭建物前,相關人士必須就此作出交代,東江縱隊抗日有功,故此血統上子嗣就可享受「僭建」福利的說法站不住腳。

然而,僭建的理由似乎顯然易見,現時新界賣丁權、「套丁」、丁屋出租相當普遍,一粉嶺地產經紀亦透露,有改建非法天台玻璃屋、密封露台及游泳池的丁屋,租金可比一般丁屋單位貴五成。丁屋的僭建並沒有所謂捍衛村落自主發展來得那麼崇高,已是明目張膽利用丁屋來攪地產,違背了丁屋政策用以維持原居民生活方式的原意,這點已被思匯於2003年的《再思丁屋政策》研究報告中清晰指出。若是政府接受補地價的協議,這又會是另一個縱容地產利益及淹蓋丁屋問題的官鄉勾結事例。

原居民請爭氣

曾經有一個國際研討會認真地處理過原居民(indigenous people)的釋義,除了血統、族譜與制度的關係,維持原本的生活方式應該成為衡量原居民的重要出發點,否則不應再享有這種身分及其衍生的權利。而香港的原居民,究竟有多少為保持原有的生活方式作出過貢獻﹖你能否說服香港市民,加建一個游泳池與維持原有生活方式的關係﹖(部分)原居民一直在僭建著自己的身份,不限於是建構物本身。

我想這並不是要求所有原居民都要返回種田的生活,最低程度也不至於將丁權轉售把丁屋出租、不至於積極把農地填泥轉變為貨櫃場圖利、聯合地產商改劃你們的私人農地建豪宅同時趕走戰後經已在此務農及生活的非原居民吧。現時對「特權」的普遍不滿,並不是對原居民一出世就享有此身分的仇視,而是認為現時的原居民根本不配有原居民的身份:許多在位的原居民沒有做好自己本份,只顧及短期的地產利益,莫視風俗保存、農地生態及鄉村風貌的保育。

原居民,請爭氣。請盡你所能,推翻一些已經與地產霸權合流的既得利益者,不要再為了短期利益遭人垢病,重新做個真正的原居民,共同為新界的土地思索永續的道路。否則,當原居民與一般市民、地產商無異之時,就是原居民身份消亡的時候,到時收回丁權或丁屋政策討論成熟,成為社會共識,基本法也保不住你們。

星期一, 4月 11, 2011

反對丙崗鄉郊農業帶豪宅化 (今天就是最後限期!)

http://www.facebook.com/events/198645253505105/


地產商在新界東北圈地又一傑作, 企圖將一片如塱原一樣巨大的農業帶(245,000平方米) 改劃做「綜合發展區」, 大興184座別墅, 破壞鄉郊環境, 數十戶居住於此的非原居民將會因此而被逼遷。

今天是申請的最後限期, 各位齊齊給意見, 上網回應這個發展, 清楚地表達鄉郊環境不要豪宅化!

反對理由 (請自行演繹、表達及填寫,可參考以下發展申請內容中的理據):

- 新界北為珠三角僅餘較大面積的鄉郊環境, 需要保護這片肺部
- 農地乃大量生物棲身及覓食的地方, 蘊藏豐富生態多樣性
- 與計劃的理據相反, 發展根本不能配合新界東北新發展區, 況且新發展區的開發模式亦不值得鼓勵
- 新界鄉郊應以融合社區及環境的經濟活動為永續方向, 不應作大規模社區清洗及破壞現有環境來建豪宅賺短線的利益。

1. 規劃申請 (請按提出意見)
http://www.info.gov.hk/tpb/tc/plan_application/Y_NE-PK_1.html

2. 發展申請內容 (第五頁為發展理據, 第六頁至八頁為發展內容)
http://www.info.gov.hk/tpb/tc/plan_application/Attachment/20110401/s12afi_Y_NE-PK_1_2_gist.pdf

3. 發展地理位置一覽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0092050819177&set=a.187608879176.122425.729544176&type=1&theater

新界東北發展關注組示

星期六, 4月 09, 2011

新界東北清明河邊採桑節


新界東北一帶有豐盛的農業,鄉郊內每家每戶果樹都會種植果樹。果樹除了有經濟價值、對村屋及周邊環境有降溫作用,還能為各種鳥類提供主要棲身及覓食空間,與鄉郊農村生態密不可分。

適逢馬屎埔村有桑樹豐收滿枝,我們將舉行「清明河邊採桑節」,一起到村民河邊的家採健康的桑子、手作桑果製品、分享果樹的生態意義,並齊齊接枝嫁作,使遍地開花的桑樹能夠孕育鄉郊的生態環境!

活動詳情:
時間: 4月9日 (六) 下午2時半時至5時 (第一回)
地點: 粉嶺北馬屎埔村

活動:
1. 一起爬樹採桑
2. 村民教授手作桑果製品
3. 果樹故事/知識分享
4. 學習嫁接桑技

星期日, 3月 27, 2011

雀巢鳩佔式地產騎樓保育切勿模仿


關注香港城市發展已多年,在廣州城中的騎樓風雨飄搖之際,也分享一些香港類近保育經驗。先小人後君子,請各位不要寄望香港能為廣州提供任何「先進經 驗」,我們在元朗新田的古樓就算被列作一級法定建築也可以被發展商改建做骨灰龕場,就可想而知「先進性」從不是以地域來比較,往往是官民之間的距離。

當 然,香港的確很久沒有聽過市區要「拓路拆樓」的事情了。自六十年代港英政府以消防理由,曾啟動「市區改善計劃」,將本來以「腳」為設計原則的狹長街道,在 這些華人社區削出一條足夠消防車的馬路。自始以後只聞遭鐵路及高速公路剷過鄉郊村落,也甚少膽敢在市區移平一些民國時期的建築了。

如果現時是十二五規劃的擴路大戰廣州騎樓的保育,就必須談到香港那場惹來全城爭議的市區重建局大戰利東街居民規劃。在零三年開始的灣仔利東街 (又稱囍帖街) 重建項目中,當區居民自行組織出一個名為「啞鈴規劃方案」,保育街道中段之餘,亦能令社區得到原區安置。

在 角力的最後關頭,政府突然拋出方案,將三座戰前廣州式騎樓列為「婚嫁博物館」,由法定的市區重建局與信和、合和發展商共同合作,稱可保育其餘幾十橦繼續拆 卸的唐樓內喜帖印刷業群落的社區文化。這三座建築物依然能夠存活在合和地產帝國的核心地段——灣仔皇后大道東,無疑已是某種意義的「奇蹟」,但這的確是一 項讓關心重建的民間團體哭笑不得的舉動——當地本來是做印刷的,你卻說要展示他們的唐裝裙褂及婚嫁文化。情況就像好東西被別人吃掉,消化後變成惹人討厭的 殘餘物。

於是,在內地一面紅旗的說「騰籠換鳥」,「雀巢鳩佔」作為形容港式保育不脛而走。

關 於騎樓,鳩佔這種官方保育精神十多年來都得以貫徹。當民間不斷提倡保育、實踐保育、自行活化,定時定候,他就來鳩佔,偷換你的概念,再變成生財工具。座落 於灣仔電車路旁的和昌大押也是三層高的騎樓建築群 (第一個官方保育項目),押牌橫豎出大馬路,使典當業作為活潑的社區經濟之餘亦不失為一個港島區勝景。在二千年左右,市建局以保育之名引用土地收回條例令 大業主就範賣出,將原有檔鋪逼入後巷,建築搖身「活化」成老外酒吧及英國鄉郊菜館,並因不符合消防條例拆掉具歷史價值的木構樓梯。開業大吉後,主席還做了 一個專輯,拿起紅酒杯在露台分享成功(佔用)的喜悅。

隨後,因經歷於建築物內餐廳平均消費至少要幾百大元才能分享保育成果 的持續批評,官方機構不再說和昌大押是成功的例子了,然而鳩佔邏輯依舊。在零八年市建局進行了一次騎樓集思會,廣邀公眾共同為位於旺角上海街一處市區最為 完整的十多座騎樓建築群。最後的結論,又是將正在保育此地的藝術創作空間、建材業及各種住客掏空,保留建築空殼,打通第二層的牆壁形成長廊,建設升降機, 參考新加坡的牛車水與及廣州城的蓮香樓,打造它成為大眾美食茶樓的新熱點。現時社區正被收購當中,未來又將是雀巢鳩佔的典範例子。

為何保育都是以地產的邏輯運作,製造一場又一場沒有民意內容的笑話﹖原因很簡單,市建局是一個以商業邏輯運作的半官方機構,職員滿腦子商機,他只是想如何統一掉區內的業權,把它主題化,然後收租圖利。每年都賺取數十億的盈餘,反而變成你要提供理由說服他放棄利益。

現時較完整而又未被地產邏輯「保育」的只餘下禁區內沙頭角那批,這個壞的經驗希望廣州諸君切記。當然,擴路當前,廣州面對的是是否清拆的問題,並非如何保育。

(刊載於南方都市報 廣州讀本早茶  2011-03-26:香港騎樓活在皇后大道 騎樓保育滿腦子商機)

星期三, 3月 02, 2011

灣區計劃簡易Q&A


問:為何會出現「環珠江口宜居灣區重點行動計劃」?
答:「灣區規劃」的源頭是2009年1月8日,先由北京的國務院審議通過、出台發佈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首次提及包括香港及澳門的「灣區」概念,要將香港及澳門納入國家規劃。後來,港、澳、粵三地政府開始進行連場沒有公眾參與的「專家會議」,2010年4月開始選用「宜居」這個概念開展此行動計劃,直至2011年1月才將向市民公佈「灣區規劃諮詢稿」。
問:「灣區規劃」對香港的未來會有什麼影響?
答:整份規劃文件以2020年為期限,將會主宰香港未來發展。首先,此計劃中在區域層次上觸及大量位處本地的具體工程項目,無論在山林郊野、經濟產業、大型跨境基建、本土歷史文化、房地產和新市鎮興建、旅遊發展、環境保護等,可見影響範疇相當廣闊;
如果真的落實,我們可以看到的景象是:一) 將香港各類服務業 (如資訊、金融、科研、教育、醫療、法律等) 大規模北移至前海、南沙及珠海等地,令本地產業更形空洞;二) 大量工程加劇新界北鄉郊環境破壞、收地迫遷及豪宅化;三) 新界北淪為內地消費的大商場、玩樂場所及「城市客廳」;四) 透過跨境基建,製造大量跨境人口居住在香港周邊範圍,未來在內地上班,改造港人生活模式;五) 深圳與香港的邊界糢糊化,最終成為「深港市」;六) 大量自然環境改造工程,將以「宜居」、「綠化」之名大規模破壞本地原生自然環境。
問:計劃中有甚麼具體工程會於香港進行?
答:按三地政府規劃圖所示,香港將會:①將在郊野公園和濕地興建與內地連接的「綠道」、②以香港海岸河套服務高增值產業及旅遊業(藍網)、③新建一條穿過屯門而連接深圳西部的 「準高鐵」(綠色交通)、北環線、屯門西繞道 ④從海路連接內地巨型貨運碼頭的「香港港」、⑤在新界西北(洪水橋、流浮山一帶)打造「城市客廳」、⑥建「新概念房產規劃區及新市鎮」(低碳住區)和⑦打造「文化觀光村」等。
問:計劃能否有否做到市民參與?是否合乎民主要求?
答:整份文件雖有提及「加強公眾參與」,然而計劃將這個程序放在最後一個階段,即將所有具體概念已經「被決定」才進行諮詢,而非在早期能讓市民在決策層面參與。
此外,三地政府在2011年1月宣佈「規劃諮詢稿」,並於2月10日截止公眾諮詢,為期只得十八個工作天。在不足一月的諮詢期裡,香港政府舉辦了一場邀請專業人士參與的「諮詢會」。在法定諮詢期過後,特區政府方舉辦兩場(3月3日、4月9日)諮詢會「聽意見」,但整份灣區計劃的概念、大綱方向早已寫成。
問:有稱灣區計劃只屬「概念探討」,並無大礙,現實是否如此?
答:規劃署長梁焯輝及林鄭月娥早前聲稱,灣區規劃只屬「概念性研究」,不存在香港「被規劃」。然而,是次規劃實是個「行動計劃」,內含具體工程、項目的時間表,規劃圖上也有刊載具體工程項目,實是「出口術」之舉。參考早前例子,如港珠澳大橋這「概念」計劃寫入了「溫家寶工作報告」後,地方將無法再討論興建與否。
一旦發展、規劃方向等「概念」被確定,日後行動計劃的自主規劃將會大大局限,市民再無法選擇其他發展模式,本地只能跟隨現時配合內地融合的方向,作出極度 有限的選擇。最後的一刻,我們或許只能選擇建築的外表、綠化種什麼樹。因此,政府視為不重要的概念交流,其實是尤關重要。
問:「把珠三角灣區打造成宜居典範」並「融合珠三角」,有甚麼問題?
答:問題在於,宜居是屬於誰人的「宜居」、融合是屬於誰人的「融合」。「灣區計劃」要興建新高鐵以及整體跨界交通、跨界旅遊區、跨界房地產區,融合的只會是珠三角的中產富裕階級、遊客、房地產商、建商,名為「低碳住區」的新概念房地產,服務對象亦只是富人。換言之,灣區計劃只是屬於富人的「宜居」、方便富人移動的「融合」。
問:「灣區規劃」顧及環境保育文化,相當進步,有甚麼好反對?
答:這份三地發展規劃,掌握現在所謂「文化保育」的熱潮,卻將文化熱潮引導向「高增值的文化創意工業、旅遊產業」,香港特區政府則完全配合規劃,劃出香港的新界東北、龍躍頭、大嶼山大澳、屏山、落馬洲,以配合珠三角政府「打造」跨界的主題樂園。三地政府所謂「文化項目」,即是「觀光旅遊」、「餐飲娛樂」和「文化產業」,亦即是將這些地區都當作新概念主題樂園來「打造」。視當地居民村落、原有歷史文化、生活方式、社區經濟模式、本土農業如無物。
問:「灣區規劃」中,「跨界環保合作行動」要改善空氣、水質,有甚麼問題?
答:問題是,改善空氣、水質的環保行動,為何一定要與所謂低碳住區房地產項目、港深機場快線等等大型工程綑綁?大興工木的同時,如何改善空氣水質?環保行動是否只屬托辭藉口,以掩飾規劃對環境的巨大影響?
另一方面,最影響香港空氣質素的其中一個工業區 (深圳龍崗),卻並沒有劃入灣區計劃內,同時大亞灣也不在灣區範圍內。於是,我們看到說要在珠三角灣區範圍處理空氣問題,並不現實,主要是「環保為名,開發為實」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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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聯署] 公開資訊、澄清程序、遏止「被規劃」
本地各界聯署就《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的四大訴求 

http://www.petitiononline.com/bay2area/petiti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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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香港「被規劃」行動組--關注「珠三角灣區跨境行動計劃」
http://www.facebook.com/PRDBayArea
灣區計劃簡易Q&A 2011-03-02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9782/
「被規劃」灣區事件——後諮詢階段的新一波爭議 2011-02-25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9741/
《跨境規劃.原區自主宣言》 CROSS-BORDER PLANNING –REGIONAL AUTONOMY: A DECLARATION 2011-02-10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9625/
規劃快車殺到埋身——簡評《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 2011-01-30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9496/

星期五, 2月 25, 2011

「被規劃」灣區事件——後諮詢階段的新一波爭議


灣區計劃現處於「後諮詢階段」,以下僅就近一、兩星期的事態發展作形勢報告。
事在必行,做動作瞞騙市民
根據2011年2月22日立法會文件,港府在2010年5月已經宣佈:向中央爭取將「灣區規劃」納入「十二五」國家計劃 (註1)。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在2月22日立法會上,對諮詢不足只承認小疏失,「對事件諮詢安排不足」、並允諾法定諮詢程序以外舉辦公眾論壇,分別在3月3日及4月9日舉行(註2)。事實上,計劃是廣東省及港澳三地同步進行諮詢,香港難以單方面延長諮詢期,但林鄭月娥卻沒有透露這真相,企圖以公關手段蒙蔽市民,營造公眾參與感覺的同時,計劃已被牢固地納入。
「十二五」國家計劃將於2011年5月「出台」,黃華華已表明會將深港同城化、「以環珠江口宜居灣區為標誌」呈上十二五規劃討論上。他在一月七日的省委全會上作廣東省委關於 制定「十二五」規劃的建議起草說明,明確表示「珠江三角洲作為整體,要攜手港澳打造以深港、廣佛、珠澳都市圈為樞紐,以環珠江口宜居灣區為 標誌,具有世界級水準的城市群」(註3),林鄭月娥就算舉辦所謂「公眾論壇」,亦不會對即將出台的國家計劃有任何作用。
廣東省黃華華省長於二月十四日在香港舉行的廣東省新春宴會表示,會重點加強珠三角五方面的合作,其中之一就是「全面啓動實施《粵港澳共建優質生活圈合作專項規劃》、《粵港澳基礎設施建設合作專項規劃》和《環珠江口宜 居灣區重點行動計劃》」(註4),這些都是港人聞所未聞的!人大政協兩會將於三月五日舉行,為期兩星期,現時廣東省兩會已開始,預料灣區計劃會在兩會提出討論。
事件癥結在於:港府會否將未有本地共識的計劃與工程在灣區規劃中剔除,以免寫進「十二五規劃」,令本地被區域乃至國家規劃,最後不得不跟從。
計劃只是概念交流 不必過慮?
規劃署長梁焯輝及林鄭月娥早前聲稱,灣區規劃只屬「概念性研究」,不存在香港「被規劃」(註5)。然而,是次規劃分明是一個「行動計劃」,內含具體工程、項目的時間表,規劃圖上也有刊載具體工程項目,其言實是「出口術」。
另外,何謂「只屬」概念交流?概念(如規劃策略方向)就不用向市民交代,就不重要嗎?其實, 一旦發展、規劃方向等「概念」被確定,日後行動計劃的自主規劃將會大大局限,市民再無法選擇其他發展模式,本地只能跟隨現時配合內地融合的方向,作出極度有限的選擇。最後的一刻,我們或許只能選擇建築的外表、綠化種什麼樹...
建制派全力發功 民建聯訓斥港人治港
「被規劃」事件在網上揭發後,立即見到特首候選人(梁振英、范徐麗泰)急急為事件降溫,「建制智庫」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吹噓自己在被灣區納入的工程做了許多研究,如建議西北的洪水橋做「香港新宿」(註6);大公、文匯及經濟日報也不斷做新界北專題,推銷灣區內的本地工程(註7)。文匯更連珠炮發,不斷出社評將民間質疑的諮詢問題及理念歸類為「為反對而反對」(註8),他們的異常舉動更加確立了「被規劃」的論點正確。
民建聯陳鑑林於2月22日立法會說,本港跟內地經濟融合是大趨勢,只顧獨自規劃並不可能,希望議員放下「大香港」心態(註9)───陳鑑林之言實是「老屈」。
香港人關注城市的自主規劃權、香港人想保護新界郊野免受「灣區規劃」所毀滅、香港人想繼續居住香港而不須「被移居」……這些統統被建制派打為「大香港主義」,從而合理化現時「被規劃」的狀況;這是建制派回歸以來、長年累月不斷強調的荒謬論述。
若果香港人不再捍衛自身的城市規劃權,香港一國兩制下的自治權將會徹底破產。一個城市先從自身處境出發考量區域合作、保護祖輩留下的美好郊野環境、拒絕「被移居」,究竟有什麼問題?
而中聯辦主任彭清華在2月16日稱,「香港被納入國家發展的重要部分」(註10)。而曾蔭權亦在2月17日於禮賓府會見「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時,聲稱「配合國家十二五 規劃」(註11)。
香港這毫無尊嚴的小島,我們一邊被剝奪權利,一邊被恐嚇、訓斥。
配合「灣區規劃」的蛛絲馬跡
港府在這時已經悄悄進行許多與「灣區規劃」吻合的計劃,比如近年要打通香港北部的「全港單車徑」(註12),實是灣區規劃中的「綠道」;「流浮山鄉鎮發展計劃」實是灣區規劃的「城市客廳」,可讓每日大批內地遊客從深圳灣口岸立即消費香港的生態資源及文化(註13);「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及「洪水橋新發展區」配合灣區規劃在邊境設立的「低碳社區」(註14),設計給未來要跟從服務業北上的「跨境人口」及內地富豪。
可見,灣區計劃只顯示了一個全盤的局面,其實早幾年特區政府已經暗中配合,將新界及香港逐漸出賣。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參考報導、資料
註1:發展局、規劃署等,《在「粵港合作框架協議」下與發展事務相關的事宜》,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文件,2010年5月25日。
http://www.legco.gov.hk/yr09-10/chinese/panels/dev/papers/dev0525cb1-191...
註2:商業電台,〈林鄭月娥指為宜居灣事件引起疑惑負責〉,2011年2月22日。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222/18/mtsw.html
註3:南方日報,《中共廣東省委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2011年1月17日。
http://theory.southcn.com/c/2011-01/17/content_19344783.htm
註4:南方日報,〈黃華華在港出席廣東省新春宴會 並發表主旨演講〉,2011年2月15日。
http://news.southcn.com/g/2011-02/15/content_19989863.htm
註5:明報,〈規劃署指研究不違一國兩制〉,2011年2月8日。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208/4/mlr0.html
註6: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洪水橋藉地利 打造香港新宿〉,《經濟日報》,2011年1月7日。
註7:例如《大公報》,〈香港新界北打造新中環〉,2011年2月7日。
http://www.takungpao.com/tkptop/2011-02-07/535936.html
註8:例如《大公報》,〈《蘋果》借兩件事挑動兩地對立居心不良〉,2011年2月16日。
http://paper.wenweipo.com/2011/02/16/PL1102160005.htm
註9:明報,〈環珠江口諮詢不足 林太願負責〉,2011年2月23日。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222/4/mu4b.html
註10:文匯報,〈中聯辦新界部酒會慶新春〉,2011年2月17日。
註11:文匯報,〈特首籲港政協委員 向中央爭取政策〉,2011年2月18日。
http://paper.wenweipo.com/2011/02/18/HK1102180010.htm
註12:香港政府新聞網,〈新界單車徑網絡快將連接〉,2010年12月4日。
http://archive.news.gov.hk/tc/categories/health/html/2010/12/20101204_15...
註13:規劃署網站,「改善流浮山鄉鎮及鄰近地區研究」,於2011年2月24日存取。
http://www.pland.gov.hk/pland_en/p_study/prog_s/LauFauShan04/bg_b5.html
註14:星島日報,《新界北擬留地建大商場》,2011年2月7日。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206/3/mku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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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香港「被規劃」行動組--關注「珠三角灣區跨境行動計劃」
http://www.facebook.com/PRDBayArea
公開資訊、澄清程序、遏止「被規劃」
本地各界聯署就《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的四大訴求 2011-03-02
http://www.petitiononline.com/bay2area/petition.html
灣區計劃簡易Q&A 2011-03-02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9782/
「被規劃」灣區事件——後諮詢階段的新一波爭議 2011-02-25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9741/
《跨境規劃.原區自主宣言》 CROSS-BORDER PLANNING –REGIONAL AUTONOMY: A DECLARATION 2011-02-10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9625/
規劃快車殺到埋身——簡評《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 2011-01-30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9496/

星期三, 12月 22, 2010

恒基地產歲晚偷襲馬屎埔村民家園實況  數十租戶即將迫遷


富人階級的喜好日新月異,從前只聞資產階層朱門酒肉、住洋樓養番狗,今天商人則偏愛超現實的樓宇交易、運用虛數追求樓宇層次跌盪之美學、超越法律規範進行代母產子。當十年前粉嶺北馬屎埔村這一片土地成為了玩具,彷彿就似在玩模擬城市一般,開始動用無限資金囤積農地、行使龐大法律資源連環告走村民、建造人工豪宅天堂之餘也不忘在此出動UFO毀屋亂拆石棉瓦製造人間煉獄。觀乎其近日的舉動,又發現一種新興趣的轉向——原來,愈有錢的人就愈喜愛「爆格」。
偷和襲
成女士是粉嶺北馬屎埔東村村民,平日生活作息會晚上才回到村屋休息。近日恒基地產在村內聲稱清理垃圾,突然拆去成女士家門口、剪掉電線、將家內的傢俱、衣物及文件全拋到村屋對出草坪,三道屋門拋在地上用來蓋泥巴。成女士回家發現家中近半物品被干涉,甚至家中存有$3800元、一部相機及字典機也發現被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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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村民的家當被恒基職員棄置於約千呎面積的草坪,令村民傷心欲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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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村民已報警,但是剛剛才知身處在無人管治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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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家門被當作蓋泥巴的爛木
荒謬的執法者
村民認為涉及刑事破壞及偷竊,於是報警。然而,當上水警署警員到場了解後,即場認為這是一宗私人糾紛而非刑事個案,結論是叫村民「自己找恒基索償」,並無再一步跟進。恒基村內的收地公關凌先生向村民表示,這是恒基私人物業,他們有權進行任何形成的行動。但據了解,這間物業未完全「交吉」,村民之前丈夫只收獲第一期賠償,村民仍然為恒地租戶,若要清理垃圾或入屋需要事先通知此租戶。而且,屋內傢具全屬私人財物,根本無權隨意拿取及棄置。地產商這種行為,是不折不扣的「爆格」。而執法者叫村民自行去「索償」,是否代表若果當一個人受到強暴,我們就應自行去找強暴你的人索償?
不經不覺,原來新界北區已回到了封建時代。連法規都是由地主統治,警察在衝突中沒有角色並無須存在。村民不停以上海鄉音強調,「香港是個法治社會,並不是大陸,偷東西報警竟然不受理? 這是什麼道理?」
連串的陽謀
恒基計劃此半年內要在馬屎埔村迫走所有租戶是村內公開的秘密——農曆年前清理早前破壞時留下的垃圾,農曆年後就會要所有被恒基買起了農地的租戶「交吉」。這並不純粹是私人業權人趕走租戶的問題,而是政府在是次新界東北發展項目中引入「私人收地」的方式,令發展未來之前村民已經被迫走的政策問題,也是地產商合謀趕走村民令新界東北開發計劃順利進行的官商勾結之典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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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顏色的土地為恒地收地公司已經購入之農地,十年間已在村內囤積了八成土地。
約年底及下年年初將有兩戶被恒基以執達吏清場,村民也陸續收到了賠償額加高的利誘,要求他們盡快搬離馬屎埔。他們自以為給十萬元一間房的恩率或將賠償金額加高20%就能打發村民離開,究竟十萬元哪裡才可再新找到類似馬屎埔村的一種鄉郊生活? 沒有。而這種痴想只有是一些一心要破壞別人家園但卻嫌村民麻煩的壞心腸想出來的,完全脫離村民在村內繼續安穩生活的訴求。
而近日以清理垃圾之名進行的偷竊和突擊,已經對整條村的村民造成心靈的苦楚及傷害。村民的要求十分清晰,不要將使這片土地再受多一次的傷害,立即停止這個迫遷馬屎埔村民的陽謀,在未發展前根本沒有迫切性迫走居住於此數十年的村民,還村民一個最基本居住權利,僅此而已。
這是對地產商一個深切的警告,偷襲、欺負農民,破壞村落環境以滿足私利者,是將要付等量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