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6月 10, 2007

保育,在創意的公屋發展史

  別以為官僚就是納悶、守舊、公式的同義詞,多得行政架構內一群聰明指數必須合乎某級數的政務專員(簡稱A.O.)與城中各界專業人士的關愛,香 港政治其實一直以來都具有巨大的創意。就保育而言,這種創造力當然沒有表現在行政機制及處事態度上,但箇中計劃的「問題轉移」、「概念偷換」的政治想像, 經歷過殖民時代不斷的實踐,彷彿已達到爐火純青之境。他們甚至可將本來就是重建的項目謂之「保育」,儘管骨子裡仍然是重建的事。

  我們何不向港英時代最具創意的新市鎮概念取經,或許能為「保育」的認識帶來一點明燈。

創意的公屋殖民史

  作為引言,我們必須清楚香港整部新市鎮的發展史都充滿著一種「對抗性的創意」,它是由民間與港英政府在空間創造的角力中不斷辯證地寫活的。一旦影響到一方的生存或管治,他們的創意就會在瞬間爆發。按此堆理,公屋絕非因火焰或土流而「自然地」開展 (Smart, 2006),這背後涉及殖民政府對戰後香港形勢的持續恐懼,與及對人口問題的政治恐慌。

   殖民者對公屋的設計理念,表現了他們帶著一種殖民的創意具創意地殖民。比石峽尾的臨時房屋還要前期的北角村(已拆卸)與模範里,分明已是一種名實相符的 公屋模範,室內間隔寬敞,空間設施相宜。偏偏殖民者嫌它成本高及「損害市場利益」,結果甚有創見地把英國已經在十九世紀以後已不復採用的H型臨時房屋來一 個時空大挪移,照搬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中香港這塊殖民地上,來達至其管治人口的目的。

  直到臨時房屋開始由民間的創意佔據,在各 座內建立了小販群、大排檔各種生存空間,甚至利用公共空間作為反帝反資的連結,成為了當時五、六十年代大小抗爭的歷史底蘊。面對這種管治的失效,政府不能 再寄望能夠在「混雜」的臨屋內進行統一的行為規範,新的空間形式及秩序必需建立。數次秘密來港考察的麥理浩,最終想出了新市鎮模式以抗衡民間的創意,在後 來建立的新市鎮,任何一處也用分區(zoning)的手段劃分,住宅區歸住宅、商業區歸商業、開放空間區歸「開放空間」。這種指示空間的建立令到所有的社 會關係都有系統地按著政府的邏輯去定義,以往的集體關係及連結都在新定義下一掃而空。

複製公屋史的舊區

  繼七十年代後沙田、屯門等創意規劃空間的大勝利,代表著新市鎮內民間創意的消亡。得到八十年代回城計劃 (back to the city movement) 的引領,公屋史上創意的角力正在舊區重新上演。在今天的城市發展中,政府已經擁有製造藝術上最美觀的圖則、技術上更是可行的建築、法律上更像有公信力的條例,以便他在舊區進行一種「創意的霸權」。

  而保育作為城市發展的歷史地理脈絡下一個富有管治創意的概念,歸根究底仍然哈大衛 (David Harvey) 的老調子 ---仍然是資本主義的文化轉向下一種「創造性的毀滅」(Creative Destruction)。


延伸參考

Alan Smart (2006), The Shek Kip Mei myth : squatters, fires and colonial rule in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見載信報, 6月11日, 文化保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