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這篇是我去年幫助全民否決財政預算案聯席所寫的文宣,拿到今天基建霸權依然肆虐無道,要求分錢分得愈益失據的一年,讓我們重新認識財政預算應該要針對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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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地產利益分贓的糊塗帳
在每年財政預算裡,原來有筆帳目長期專為地產行業服務的。
遠自八十年代,香港所有從地產商身上賺來的賣地收益,慣例上都會在財政預算內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回贈給他們,花費公帑養起地產勢力。參考1993年-2008年間的平均數字,政府的公營基建工程佔了整個基建/地產工程界中工程量的43.8%,亦即在此廿年間,差不多整個/地產工程行業有一半都是由政府「養起」。[i]
此基金雖為財政預算花得最多錢的部分 (今年達650億),在百頁財政預算內,竟然只佔兩頁篇幅,顯然事有蹊蹺,利益輸送正在「暗瓦底」進行。究竟財政預算如何「取之於商,用之於商」﹖就讓我們來算算這筆廿多年來一直進行地產分贓的糊塗帳。
地產資金「旋轉門」
從一九八五開始至今,香港所有賣地收入會全數撥入一個名為「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Capital Works Reserve Fund)的帳目,作為「非經常性收入」。從此,每年約佔總體庫房收益二成的賣地收入 (今年已達數百億) 不會當作是「經常性」,不需因為多賣了土地而在財政預算對市民增加資源分配。
除非政府在財政預算中行使例外權力,將收入撥至經常性開支,否則進入這個帳目的金錢將不見天日。基金只能再度將收益用在大型基建、公務工程上,興建更多如高鐵的大型基建大白象,不能將資源放於民生、醫療、教育、公屋及福利等經常性開支。
於是,我們發現了一個「旋轉門」的玩意:政府出賣我們的土地給地產商興建豪宅後,我們不能共享增加屏風樓與環境破壞以外的成果,反而所得收益又是掉進服務地產霸權的項目,幫助地產工程界鋪橋搭路、整地造渠、大型基建裡分餅仔,建鐵路催谷租金樓價。
土地與資本不斷在此「旋轉門」裡循環流轉,造就龐大地產勢力「玩謝」市民。
其實,這種做法源於一九八四年的中英聯合聲明,要扶植地產變成經濟龍頭,確保回歸前香港(華資)的繁榮穩定。於是,所有賣地收入均撥入儲備基金,「用於本港的公共工程和土地開發」。透過每年數百億利益的催谷及高地價政策,長期花費公帑在地產/工程。[ii]然而,香港已不再是殖民地,地產業已成為是摧毀香港繁榮穩定的霸權,我們是時候反思每年數百億的財政資源是否要再分給地產/工程利益。
年年分贓獲獲甘
基金帳目這一躺渾水,所有地產利益都在想辦法賺他一筆。如內地一樣,大型基建工程項目成為最有效進行利益輸送的不二法門。
自 零七年開始的「十大基建」計劃,可稱之為有史以來財政預算的最大地產分贓。早年由於區域融合利益分配不均,如合和胡應湘一方面支持港珠澳大橋,以成就他整 個環珠三角公路網的壟斷,另一方面長實則反對大橋計劃,來保著他東部的鹽田港優勢。直至零七年,曾任權以刺激經濟之名,進行整體性的利益規劃,大地產商 「人人有份」,涉及金額數千億,其中五大工程的資料如下:
大型基建項目 (其中五大) | 涉及預算金額 | 受益人 | 利益輸送方式 | |||
蓮塘口岸 | 96億 (2008年數字) | (長實) 李嘉誠 | 方便李氏鹽田港廿分鐘內運貨至香港東北 | |||
港珠澳大橋 | 720億 (2009年數字) | (合和) 胡應湘 | 協助完成合和環珠三角公路網大計中的「香港段」 | |||
新界東北三合一新發展區 | 約300億 (2007年數字) | (恒基、新世界、霍氏、長實) 李兆基、李嘉誠、霍氏家族、鄭家鈍 | 幫助地產商將囤積的新界農地,大規模改劃為私人住宅用地 | |||
洪水橋新發展區 | 撥出7000萬做工程規劃研究 (2011年數字),當中涉及數百億 | (恒基、新世界、長實) 李兆基、李嘉誠、鄭家鈍 | 同上 (農轉住的規劃配套) | |||
廣深港高鐵 | 669億 (2010年數字) | 九倉、新世界、長實、恒基及鄉事地產利益 | 扯高地產商西九物業樓價,新界鄉事風水費 |
這些工程項目全都在這個土地收入的非經常性帳目裡任意提款,每年得以花數百億的巨額來支付。今屆財政預算亦會估計未來數年花於基建的數字將會大幅增加,而根據政府計劃,這些基建到二零二零年後也未完成。
當然,中間不少已是工程資本的囊中物。以高鐵為例,建築工程合約早已在撥款被批之前內定,給內地工程界 (如中國建築) 及功能組別所代表的機構承包,賺過盤滿缽滿。數千億的大型基建,不僅摧毀新界的生態環境及、毀滅不少港人家園,當中的金額真正能掉進打工仔及工人的口袋製 造就業機會,計它有2%也佔得太多。
零九年成立的「發展機遇辦事處」又是另一傑作。它是一個由局長領導的部門,「專登教路」給地產項目提供諮詢服務,幫他們在未申請發展之前有合法渠道教曉他們的地產項目要注意哪一些「元素」,如加入「旅遊、經濟、物流、生態或保育」方面[iii],令他們更順利「過五關斬六將」,衍生更多的城市與鄉郊地產霸權,虛耗公帑為地產提供「公關」服務,後患無窮。
終止地產分贓 討回我們每年一萬元
政府直接注資 $6000到MPF輸 送利益給「基金佬」的行為令人髮指,其實將賣地的收益放在「工程基金」的安排是一樣可恥的。賣地收益必須是經常性收入,若不再制止這場利益輸送,地產利益 將會透過各種方法製造更多不必要的大型基建,在帳目中「撈油水」。我們只有兩個選擇:一是要求停止賣地,與其將賣地賺回來的土地收益又重新注入大地產/大 工程商手裡,更多土地資源應該直接分配給市民作民生、公屋及各類用途。或是我們要求賣地收益重新撥入經常性收入,立即終止這場透過財政預算的地產分贓,市 民就能討回一萬元 (每年),使各民生政策得到更多資源配套,達至更為公義的財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