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1月 26, 2008

一頭發展局



  DevB勢如破竹地將發展難題一個一個被擊潰,林局長也很明白,所有規劃都不是技術問題而關乎政治。如今,針對都市發展項目如合和二期、史丹頓街、區議會小型工程、基建各種各種,她以公關手腕、政治宣傳及專家政治,迅雷不及掩耳將各爭議擺平,甚至連諮詢市民也沒有的項目大家也對新藍圖欣喜若狂。對於浪接浪的發展計劃、只有作出少讓步卻沒有反思一套城市發展的整體思維,純粹在合理與平衡的修辭內蒙混過關,我們都大大缺乏對林鄧轉向後的新都市局面作出有力的判斷與批判。

  究竟發展局攪邊科﹖它究竟是一個怎樣的體制機器﹖首先,它應該是一個屬於沒收了市民各種城市發展權的部門。如果規劃一詞只不過是一種「日常空間使用的方式與秩序」,其下的規劃署必然是壟斷了普通市民 (懂得做規劃申請的一小撮富人除外)對自身空間使用及改造城市權利的終端機構。難道,正在使用街頭各種活動的市民本身就沒有一些已經存在的邏輯與實踐嗎﹖很難接受有規劃署的規劃就代表有邏輯,而沒有規劃底下的市民就代表失序、混亂、反智,而恰恰這卻與城市內各種正在發生的事實(以往的木屋生活、舊區形形式式的自創空間,包括天台屋、板間房)相反。就是這種Gramsi 所說對發展的霸權式建設(hegemonic construction),令本來這種發展權的沒收在發展機構的論述攻擊下,慢慢得到接受、認可,進而嘉許。

  同時,它亦是一個專用為處理新城市運動而設的部門,是為政治而尺度的(politically scaled)。根據一些殖民地精英董建華相關班子的說辭,以往發展、工務及運輸三類部門合為一局,目的是為了處理一些行政的縱向問題,在同一個局內內部處理時避免各自為政,期望能發揮董建華時期強烈鼓吹的根橫向綜合式可持續發展。經過紅灣半島、天星碼頭等爭議,曾任權做了一次大規模的政治架構重組,將發展獨立抽出變成一局,就算連相關的「可持續發展科」也不入其下十三個小部門之列。

  以往對城市運動的管治束縛,例如反應緩慢、無法接觸及無處著手,今天的發展局是一頭完整的畢加索,它能有機地透過內部政治尺度的重構 (political scale reorganization),所有器官都可以因應時局置換,令它觸覺靈厲,反應快速。針對去年年尾灣仔各種重建項目的抗爭運動,發展局架空市建局成立了一個地區督導委員會,局長直接與「見見面」,市建局在旁邊預備茶水;在時代廣場事件裡,公共空間這議題就透過發展局的統籌,在土木工程找資料,然後迅速將此事放上了司法程序處理,令本來需要更廣泛討論的議題告一段落,還要處理多幾個公共空間的問題。這種隨時生產及重構的靈活及有機性,大大容許了行政時間速度的增強及管治的空間領域(spatial reach)的擴張,與帶動城市運動的政黨、學者及社會行動者的關係更加貼身與親密。

  今天遇上了這樣一頭如狼似虎既可恐又厲害的一個局,是何等的不幸,助長了市民對各種發展實踐意義的無知,卻無助反省一路以來一直在問的城市核心問題。地產主導的發展,加一點施捨而來的企業社會責任,減一減地積比,為社會創造就業,謝主濃恩也來不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