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月 25, 2011

「被規劃」灣區事件——後諮詢階段的新一波爭議


灣區計劃現處於「後諮詢階段」,以下僅就近一、兩星期的事態發展作形勢報告。
事在必行,做動作瞞騙市民
根據2011年2月22日立法會文件,港府在2010年5月已經宣佈:向中央爭取將「灣區規劃」納入「十二五」國家計劃 (註1)。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在2月22日立法會上,對諮詢不足只承認小疏失,「對事件諮詢安排不足」、並允諾法定諮詢程序以外舉辦公眾論壇,分別在3月3日及4月9日舉行(註2)。事實上,計劃是廣東省及港澳三地同步進行諮詢,香港難以單方面延長諮詢期,但林鄭月娥卻沒有透露這真相,企圖以公關手段蒙蔽市民,營造公眾參與感覺的同時,計劃已被牢固地納入。
「十二五」國家計劃將於2011年5月「出台」,黃華華已表明會將深港同城化、「以環珠江口宜居灣區為標誌」呈上十二五規劃討論上。他在一月七日的省委全會上作廣東省委關於 制定「十二五」規劃的建議起草說明,明確表示「珠江三角洲作為整體,要攜手港澳打造以深港、廣佛、珠澳都市圈為樞紐,以環珠江口宜居灣區為 標誌,具有世界級水準的城市群」(註3),林鄭月娥就算舉辦所謂「公眾論壇」,亦不會對即將出台的國家計劃有任何作用。
廣東省黃華華省長於二月十四日在香港舉行的廣東省新春宴會表示,會重點加強珠三角五方面的合作,其中之一就是「全面啓動實施《粵港澳共建優質生活圈合作專項規劃》、《粵港澳基礎設施建設合作專項規劃》和《環珠江口宜 居灣區重點行動計劃》」(註4),這些都是港人聞所未聞的!人大政協兩會將於三月五日舉行,為期兩星期,現時廣東省兩會已開始,預料灣區計劃會在兩會提出討論。
事件癥結在於:港府會否將未有本地共識的計劃與工程在灣區規劃中剔除,以免寫進「十二五規劃」,令本地被區域乃至國家規劃,最後不得不跟從。
計劃只是概念交流 不必過慮?
規劃署長梁焯輝及林鄭月娥早前聲稱,灣區規劃只屬「概念性研究」,不存在香港「被規劃」(註5)。然而,是次規劃分明是一個「行動計劃」,內含具體工程、項目的時間表,規劃圖上也有刊載具體工程項目,其言實是「出口術」。
另外,何謂「只屬」概念交流?概念(如規劃策略方向)就不用向市民交代,就不重要嗎?其實, 一旦發展、規劃方向等「概念」被確定,日後行動計劃的自主規劃將會大大局限,市民再無法選擇其他發展模式,本地只能跟隨現時配合內地融合的方向,作出極度有限的選擇。最後的一刻,我們或許只能選擇建築的外表、綠化種什麼樹...
建制派全力發功 民建聯訓斥港人治港
「被規劃」事件在網上揭發後,立即見到特首候選人(梁振英、范徐麗泰)急急為事件降溫,「建制智庫」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吹噓自己在被灣區納入的工程做了許多研究,如建議西北的洪水橋做「香港新宿」(註6);大公、文匯及經濟日報也不斷做新界北專題,推銷灣區內的本地工程(註7)。文匯更連珠炮發,不斷出社評將民間質疑的諮詢問題及理念歸類為「為反對而反對」(註8),他們的異常舉動更加確立了「被規劃」的論點正確。
民建聯陳鑑林於2月22日立法會說,本港跟內地經濟融合是大趨勢,只顧獨自規劃並不可能,希望議員放下「大香港」心態(註9)───陳鑑林之言實是「老屈」。
香港人關注城市的自主規劃權、香港人想保護新界郊野免受「灣區規劃」所毀滅、香港人想繼續居住香港而不須「被移居」……這些統統被建制派打為「大香港主義」,從而合理化現時「被規劃」的狀況;這是建制派回歸以來、長年累月不斷強調的荒謬論述。
若果香港人不再捍衛自身的城市規劃權,香港一國兩制下的自治權將會徹底破產。一個城市先從自身處境出發考量區域合作、保護祖輩留下的美好郊野環境、拒絕「被移居」,究竟有什麼問題?
而中聯辦主任彭清華在2月16日稱,「香港被納入國家發展的重要部分」(註10)。而曾蔭權亦在2月17日於禮賓府會見「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時,聲稱「配合國家十二五 規劃」(註11)。
香港這毫無尊嚴的小島,我們一邊被剝奪權利,一邊被恐嚇、訓斥。
配合「灣區規劃」的蛛絲馬跡
港府在這時已經悄悄進行許多與「灣區規劃」吻合的計劃,比如近年要打通香港北部的「全港單車徑」(註12),實是灣區規劃中的「綠道」;「流浮山鄉鎮發展計劃」實是灣區規劃的「城市客廳」,可讓每日大批內地遊客從深圳灣口岸立即消費香港的生態資源及文化(註13);「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及「洪水橋新發展區」配合灣區規劃在邊境設立的「低碳社區」(註14),設計給未來要跟從服務業北上的「跨境人口」及內地富豪。
可見,灣區計劃只顯示了一個全盤的局面,其實早幾年特區政府已經暗中配合,將新界及香港逐漸出賣。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參考報導、資料
註1:發展局、規劃署等,《在「粵港合作框架協議」下與發展事務相關的事宜》,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文件,2010年5月25日。
http://www.legco.gov.hk/yr09-10/chinese/panels/dev/papers/dev0525cb1-191...
註2:商業電台,〈林鄭月娥指為宜居灣事件引起疑惑負責〉,2011年2月22日。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222/18/mtsw.html
註3:南方日報,《中共廣東省委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2011年1月17日。
http://theory.southcn.com/c/2011-01/17/content_19344783.htm
註4:南方日報,〈黃華華在港出席廣東省新春宴會 並發表主旨演講〉,2011年2月15日。
http://news.southcn.com/g/2011-02/15/content_19989863.htm
註5:明報,〈規劃署指研究不違一國兩制〉,2011年2月8日。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208/4/mlr0.html
註6: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洪水橋藉地利 打造香港新宿〉,《經濟日報》,2011年1月7日。
註7:例如《大公報》,〈香港新界北打造新中環〉,2011年2月7日。
http://www.takungpao.com/tkptop/2011-02-07/535936.html
註8:例如《大公報》,〈《蘋果》借兩件事挑動兩地對立居心不良〉,2011年2月16日。
http://paper.wenweipo.com/2011/02/16/PL1102160005.htm
註9:明報,〈環珠江口諮詢不足 林太願負責〉,2011年2月23日。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222/4/mu4b.html
註10:文匯報,〈中聯辦新界部酒會慶新春〉,2011年2月17日。
註11:文匯報,〈特首籲港政協委員 向中央爭取政策〉,2011年2月18日。
http://paper.wenweipo.com/2011/02/18/HK1102180010.htm
註12:香港政府新聞網,〈新界單車徑網絡快將連接〉,2010年12月4日。
http://archive.news.gov.hk/tc/categories/health/html/2010/12/20101204_15...
註13:規劃署網站,「改善流浮山鄉鎮及鄰近地區研究」,於2011年2月24日存取。
http://www.pland.gov.hk/pland_en/p_study/prog_s/LauFauShan04/bg_b5.html
註14:星島日報,《新界北擬留地建大商場》,2011年2月7日。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206/3/mkuf.html
===
反對香港「被規劃」行動組--關注「珠三角灣區跨境行動計劃」
http://www.facebook.com/PRDBayArea
公開資訊、澄清程序、遏止「被規劃」
本地各界聯署就《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的四大訴求 2011-03-02
http://www.petitiononline.com/bay2area/petition.html
灣區計劃簡易Q&A 2011-03-02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9782/
「被規劃」灣區事件——後諮詢階段的新一波爭議 2011-02-25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9741/
《跨境規劃.原區自主宣言》 CROSS-BORDER PLANNING –REGIONAL AUTONOMY: A DECLARATION 2011-02-10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9625/
規劃快車殺到埋身——簡評《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 2011-01-30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9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