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0月 01, 2008

食物安全的空間方法學

  奇怪,究竟是怎樣的一會事了。當政府說抽象的安全受到威脅,會積極尋求廿三條立法,但當市民實在的日常生活受到威脅時,就只懂積極尋求食物專家出來粉飾危機。明明被指危害國家安全的陳巧文由始至終都遭遇零容忍的對待,同樣是有關安全問題的毒奶事件,為何出現這樣選擇性的待遇﹖許多人常把政府就是市民掛在嘴邊,究竟他們又怎樣解釋安全的呢﹖當然,要解釋的人總有繼續解釋的辦法,學者們也看準時機說說Ulrich Beck的理論,現代性危機云云;梁文道也說了類似的信任問題,並試圖擺脫無奈及消極的面向,即是那種如我的好友以往經常當我說品客薯片驗有致癌物時他也無懼進食,並會以「現代社會有什麼不會致癌」反駁我的話這一種疑似積極其實犬儒的態度。面對今次完全貼身食物安全事件,毫無疑問是涉及權力與空間問題,對策亦只可能使用權力和空間的方法。

  讓我簡述正在日常運作中的權力/空間理論。經過福柯及德勒茲的洗禮後,我們再不信任韋伯視權力作為會佔據實體空間的財物,並有可以轉讓及此消彼長的特性,轉為相信權力有流動與無處不在的空間特性,人人也有微權力,無所謂轉讓。而經過權力地理學者John Allen 的洗禮,我們亦再不信任福柯及德勒茲主義所鼓吹無遠弗屆及同質的權力觀,再重考韋伯提出的權力類型學,提出了各種權力亦有其不同的空間性,如"權威"(authority)只會在近親網絡湊效,"勸誘"(coersion)成為一些管治者不能滲透其權力時常用的不常形式。同時,權力在不同空間狀態亦會演變,簡言之,就是當父親想在大廳大罵兒子行為欠佳,被傳話的母親在房間裡「勸導」他下次不再。或者當胡主席在國家層面說「關懷」中國網民的世界,地方官員就「拿起雞毛當令箭」或者「誤會」,四出用最原始的權力形式---威嚇、鎮壓、拘捕,來招乎寫了有異於官媒報導的Blogger。(當然,經過地理系的洗禮,我亦不再相信所有,並希望建立一種有異於西方的中國空間的權力理論。)

  對食物裡存在的「信任」也是一種經過空間扭捏的權力形式。你有沒有想過,身體與腦袋都是自己的,為何會一開始就「相信」食物是安全,並不是「懷疑」它、「拒絕」它、「對抗」它呢﹖人本質上就只懂「相信」一種權力形式嗎﹖不對,的確有些東西遺漏了,我們忘記了在數百年前,我們進食的仍然是我們自己耕種的,衣我們所衣,發展到今天所謂全球化的世代,食品不同層次的跨地域製作,明明除了價錢與包裝,我們看不見越南血汗工廠內與鐵鑵融和了的血汗,用鐵秀的運輸工具送到上海,然後將分不清箇中是三聚氰胺或是蛋白質的奶粉放進去以後,原來這樣,都能擁有法國品牌的標記。本來我們面對這種廣闊的空間認知差距,理應產生一些疑竇,但是透過國家制度及法規的建立,借各種註明各種'來源'與成分的標籤,重建了我們一種對遙距空間的「信任」,繼續如常生活。當然,舊文指出了標籤作為一種空間性最差勁的管治方法,明顯變成了今次事件的幫凶。而之後沒有信任就沒有社會,梁文道已經談到,此處不贅。總而言之,食物安全就是權力與空間運作過程的一些(大)缺口,是常常會為空間精打細算的人文地理學者最能察覺的現象,亦是不注意社會理論內空間維度的學者未能仔細描繪的管治地圖。

  我所關注的先是香港在這個權力/空間格局下,如何在食物安全拼出一條生路,以免與十三億人口出現潛在可能的同歸於盡。這不代表我不關心內地的同胞,但你也要知道,這裡連高度自治裡的治自也沒有(當然也無自治),我們何以治他﹖尤其是遊走於官、商、媒的他,連繫於地方尺度、縣市尺度、省級尺度、與中央題尺度的他,勾結於甘肅、上海、黑龍江、廣州的他。如果中國不能治自,我們又不能治他,似乎我們只能夠在治自裡尋找自治,先救自然後才能救他了。食物安全,涉及道德問題,更涉及政治層級制度問題,政令形式經空間傳播後千變萬化,胡溫巡極也察不完。同時,未來十數年也不見得政體上有什麼改善的空間,說要協助根治中國內部的「落毒」,似乎是香港人遙不可及的事。

  為三聚氰胺立法作為一種在香港打擊食品來源的空間策略,正如某位三聚氰胺專家小組的醫生所言:「我們人力及物力資源有限,只可能抽取一小部分的奶類產品作化驗。」這是幾乎可以判定為消極及失效的,但可以繼續恢復現代性「信任」的鴉片(可能對香港政府已經相當'激進',近乎暴力)。如果政府真心希望要確保一種在全球化與國家複雜政體底下空間過程運作無誤,必須中期內採取一種城市/本地尺度的積極空間策略。不知周一嶽、林鄭或者陳智遠,有沒有興趣跟我們談談發展本土農業呢﹖


參考文章:

John Allen, 2003, Lost geographies of power, Malden, MA : Blackwell Pub

梁文道:奶粉和信任的泡沫( 四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