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2月 28, 2008

馬國明:公共知識﹕公共知識分子的疑惑

  《明報》的「公共知識分子」系列已連續刋載多個星期,罕有地為香港的知識階層勾畫出一個輪廓分明、五官端正的面貌。以知名度計,香港的知識階層不但 遠不及一眾明星、歌星、名嘴、名人、才子、才女等,連一個不見得怎麼出色的電台DJ也不如,然而指出這種現象的同時,必須澄清造成這種現象的因由卻不是因 為香港社會庸俗、商業化、反知、缺乏文化視野等經常被用以描述香港的陳腔濫調;即使香港確是庸俗、商業化、反知和缺乏文化視野,也不等於香港的知識階層知 名度便必然低,相反在一個庸俗和商業化的社會,憑着某某著名大學的教授銜頭便足以叫人刮目相看。

  無論如何,香港知識階層的知名度不高,很可能令人覺得香港缺乏「公共知識分子」。某位外國著名大學的退休教授輾轉落腳香港後,不知就裏便說香港缺乏 公共知識分子。或許由於同樣的緣故,系列的數名受訪者對「公共知識分子」的稱號感到有點兒不自在;他們或許認為自己不算知名,受不起「公共知識分子」這頂 帽。相反本土行動成員之一的陳景輝,卻基於「公共知識分子」的名號能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時,亦有助宣揚本土行動的信息而欣然接受。「公共知識分子」的稱號不 但或多或少與知名度掛鈎,在香港這種依舊是論資排輩,身分決定言論受多少重視的社會,知名度高壓根兒是「公共知識分子」的特徵之一;知名度高,言論自然受 重視,那怕是隻字片語也會被廣泛報道,才能引起公眾注意,才堪當「公共知識分子」。

學識淵博在港反會被嘲笑

  然而,在香港卻不容易叫人想起任何一位既是知識分子,知名度又高的人。在香港,學識淵博反而會被嘲笑,高深二字往往等同毋須理會。單是說香港社會反 知並不足以解釋問題,不能令人們明白。反知的現象很可能只是一小撮人妒忌他人有真才實學,而自己沒有自保伎倆而已。系列的其中一名受訪者是梁文道,他的例 子可以清楚說明反知的解釋何其粗疏和空泛。梁文道幾乎是香港唯一公認的「公共知識分子」,事實上,論知名度,他既是電台和電視的節目主持,口才直逼一眾名 嘴;論文采和文筆,一眾名嘴和才子望塵莫及。梁文道經常在報刋撰寫文章,針砭時弊;他的不少文章更是一針見血,道出箇中問題,令人叫好。更難得的是,他不 會像一般在報章撰寫文章的專欄作家那樣避談甚至羞談自己讀過的書,他不會怕別人譏笑他扮高深,需要時引用人家聽也未聽過的思想家的見解。梁文道有別於其他 知名度高的電台或電視節目主持人,他除了敢言外,更往往可以提出一套人們不甚熟悉的見解。他既具知名度,又一直保持着「牛棚書院院長」這個小圈子文化人的 稱號。從梁文道的例子似乎可以這麼說﹕知名度高之外,具備真才實學,並能提出真知灼見的才可被稱為「公共知識分子」。

  不過,不論是梁款和馬傑偉主持訪問的系列,或是沈旭暉的系列,都好像是以參與或介入公共事務作為「公共知識分子」的定義,知名度的高低不在考慮之 內,知識分子的身分有如工人般清楚明白,毋須畫蛇添足再加以解釋;系列亦因此讓人認識多名貢獻寶貴時間,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人物。但這種理解只不過是重複 上世紀七十年代,在大學校園裏出現的二分法,將積極參與學生運動跟藏身在圖書館埋首苦讀、鑽研理論的學生分開;有意無意間排斥學術或理論的探討。

二分法準則忽略真知灼見

  由於香港的社會運動很大程度上是學生運動的伸延,香港的社運分子中便曾出現「砌嘢」和「噴口水」的二分,前者是落手落腳組織居民爭取權益的實幹派, 後者則是口若懸河,盡是不着邊際的理想主義者。無論如何,如果「公共知識分子」是積極參與或介入公共事務的知識分子,其餘的便是離不開象牙塔的「私人知識 分子」了。知識分子不一定都能躲在象牙塔裏這一點暫且不提,以積極參與或介入公共事務為「公共知識分子」的準則其實忽略了作為知識分子最大的貢獻在於他/ 她的真知灼見。

  如果梁文道寫的文章,一如那些有頭有面的人物間中粉墨登場寫文章一般,只不過是泛泛之談,他那「公共知識分子」的形象必定大打折扣。理念和理論既是 知識分子的專長也是他們參與或介入公共事務的本錢和憑據,或許有點兒挑剔,「公共知識分子」的一系列訪問並沒有問出什麼理念和理論,也談不上什麼真知灼 見。

  以保育的課題為例,在去年的「保衛天星和皇后碼頭 」 的抗爭中,雖然包括陳景輝和朱凱廸在內的本土行動成員,一再說明他們不是為了天星或皇后碼頭的建築物本身,而是為了那裏和大會堂、皇后像廣場連成一起的可 貴公共空間,促成市民敢於向殖民統治者爭取權益,但香港媒體一概稱參與抗爭的人士為「保育人士」,保衛香港可貴的公共空間這一重要理念便輕易被政府打算怎 樣重置皇后碼頭的消息淹沒了。

  曾蔭權後來在施政報告裏提出十大保育項目,林鄭月娥又高調和神速地宣布景賢里是暫定古蹟,後來更以鄰近的一幅土地換取景賢里的業權,算是回應了保育的訴求。無論媒體或政府口中的保育,在概念上有意或無意地混 淆了保育大自然和保護歷史文物這兩種不同的概念,在英文裏保育大自然是Conservation,重點是戒除揮霍,避免濫用大自然的寶貴資源,把資源留給 後代,要做的是盡可能維持原有的生態系統,任其繼續演進,放棄大型發展計劃。

鮮有分析意識形態和權力

  保護歷史文物則是Preservation,不能任歷史文物受風吹雨打,必須像保存食物一樣,人為地調校溫度,又或者加入鹽、醋等調味品然後風乾, 更可能要加入適量的防腐劑,保證食物不會腐爛。保育大自然和保護歷史文物是兩種性質絕然不同的工作,前者基本上是要保留實力,要人們放棄各種人為的發展大 計,由得大自然在不受干擾下繼續依着大自然的律則演化;後者則要人為地介入。因為是人為,因此決定什麼事要介入,什麼事物才算古蹟其實是一項意識形態色彩 極濃厚的工作,香港的知識界鮮有對古蹟背後的意識形態和權力關係作分析。決定介入後便要討論怎樣介入,這方面幾乎完全由政府主導,民間只能對政府已草擬的 計劃作出回應,非常被動。

  保育課題一直混淆兩種不同的概念之餘,亦暴露了香港整個知識階層忽視理論探討的一大缺失。世界上不同的地方、不同城市都面對拆卸和保護舊建築物的選 擇,什麼應保留,什麼可以拆卸,準則是什麼?如果知識分子對社會有貢獻,最大的貢獻莫過於為社會清楚說明各項準則之間的利弊。香港有不少關注不同保育議題 的知識分子,更成立諸如長春社、地球之友 等 關注組織,但這些年來聽到的是甘棠第要保留,景賢里要保留,但究竟準則是什麼?甘棠第和景賢里兩者除了同是多年前興建之外,還有什麼共通?甘棠第變成中山 紀念館是不是移花接木,硬將辛亥革命這段歷史大論述加在甘棠第本身的歷史上?對於這些問題,香港整個知識階層似乎並不感興趣,保育人士基本上是打散工,有 事才出動。在缺乏一套具備宏觀的理論支持的保育論述底下,政府便簡單將保育和發展對立,然後不斷說要平衡,政府當然比任何人更懂得平衡發展和保育!

反映知識界遠遠落後形勢

  對政府來說,拆卸天星和皇后碼頭無非為了發展,日後把皇后碼頭重置便算平衡了發展和保育的需要。當陳景輝和其他數名年輕人為保留皇后碼頭絕食抗議, 而朱凱廸則在論壇上闡述他們不是為了個別建築物而是為了一片可貴的公共空間而抗爭時,香港的知識階層不但未能在理念上提出有力的支援,更殺出一位歷史學家 聲稱香港的歷史學家對拆卸皇后碼頭沒有太大的意見。這名歷史學家好像完全不知道一班年輕人根本不是為了碼頭本身,而是為了那裏已建立起來的可貴公共空間。

  從時代廣場到港灣豪庭 的 連串鬧劇可以清楚見到,香港根本沒有公共空間,天星、皇后、大會堂和皇后像廣場既是碩果僅存,也佈滿昔日香港市民爭取權益的足印的公共空間,這也是那處的 歷史意義的所在,歷史意義並非建基於皇后碼頭的建築物是否已超過50年,保衛天星和皇后碼頭的行動壓根兒超出了香港知識階層的理解,香港整個知識階層根本 是落後於形勢!

界定知識分子的兩個要求

  天星、皇后的抗爭亦指出這樣的一個矛盾現象﹕在一個缺乏公共空間的社會,香港的知識階層,無論是「公共知識分子」與否,卻好像還不知道僅有的一片公 共空間被奪去了。時代廣場的鬧劇揭發出香港所謂公共空間只不過是由財團操控的公共休憩用地而已,市民只能做一些靜態的活動,不能從事示威抗議等活動。在一 個壓根兒沒有公共空間的社會裏,「公共知識分子」的「公共」二字可以怎樣理解?葛蘭西將知識分子分為有機知識分子(organic intellectuals)和傳統知識分子(traditional intellectuals)兩大類,Stuart Hall曾經解釋葛蘭西的有機知識分子必須同時滿足兩項要求;其一是必須處於理論研究的前沿(at the forefront of intellectual theoretical work),其二是務必把自己的研究有效地傳遞到知識階層以外的人士。

  Stuart Hall認為要同時滿足這兩項要求極為困難,他自己便未能做到,因為要滿足第二項要求,知識分子必須接上某種正在形成中的歷史性運動(in alignment with an emerging historical movement)。在香港,保育的課題在這幾年間已隱然成了一場歷史性運動,當中涉及公共空間、香港本土文化和意識、香港的社區網絡等相關的環節,極需 香港的知識階層接上。不過葛蘭西的第一項要求必須同樣要滿足,獲取博士學位並不足夠,必須處於理論研究的前沿。有關「公共知識分子」的討論,重點可能不是 「公共」二字,而是「知識分子」。

馬國明

編輯 楊泳森

星期五, 12月 26, 2008

首爾會議上的討論回顧---一些地理學的反思

  零晨四時的落機,等於將自己抽出在攝氏兩三度的外置雪櫃,獨個兒趕到當天舉行的會議。

  會內主要陣營分佈。陣營一、歐美政治經濟地理學者(theorize國家理論的Bob Jessop、Harvey 第三大弟子Erik Swyngedouw、美國Ohio州立大學的批判地理學者Kevin Cox、政策地理學學者Jamie Peck等約10個),大部分來做keynote speaker。陣營二、台灣幫,師生總共20-30人。三、韓國組織者(雙Park及其他),共30多人。四、專研露宿者的大阪組(Toshio、J 等),約10人。五、香港group,約10位(我曾想過將陳允中博士歸入台灣幫會比較適合,最後都撥他為香港一員;人少緣故,甚至將與會的研究香港的文 化地理學者Carolyn Cartier及曾在香港教書的殖民地理學者Nihal Penera撥入香港分類)。除了以上每次也會出現的陣營外,還有數十位來自東亞及世界各地的地理學者參與。



  會內有三方面討論令我印象深刻。首先是Jamie Peck一張圖表,使我在Jet Lag半睡之間仍刻意地抽出相機拍了一拍。它呈現了多年來討論有關新自由主義的社科學術期刊數據,除了逐年趨勢朝上,有近半的文章都是由與地理學相關的期刊,正正反映出當今新自由主義理論的泛濫,地理學在此貢獻良多。



  對他而言,這場新自由主義理論的火焰過後,我們需要對世界各類的發展實踐尋求一具在不同尺度上有形體/邊界的理解,不要像以往恰到一頭理論便將所有可疑的現象歸篇成新自由主義的問題。試想像,SARS病毒經常被說為全球無處不在、防不勝防的問題,其實是源於一種管治的局限往往令我們無法追查到他的源頭與範圍,但我們並不應因一種局限的出現而反過來在生產知識的過程歌頌這種無處不在的空間感,倒頭來忽略了關於SARS來源與邊際的描繪。而Peck,則非常有心地找回新自由主義的人物關係圖(找回八十多年前擁有類似思想及實踐於美國的一堆社群)及在歐美發展的歷史地理,並提出其在全球的邊界。這種對空間性的追求並不是純粹出自地理學癖好或「反動」或自廢手腳的舉動,而是憂慮在提倡這種無邊理論的覆蓋時,很可能同時覆蓋世界不同各落的一些政治議程。Hey look,英國的可持續發展並不只是新自由主義原則下的產物(所謂改良資本主義2.0),它還涉及工黨一些城市規劃的改革及空間管治的最低權力決策化 (Mike, 2005)等問題啊。香港的市區重建都不單是新自由主義的作祟吧? 無論在機制的建立及選擇重建的對象 (回歸前要處理都市安全/環境「問題」、取消唐樓這些在市區靈活的空間形式,以更有效進行殖民管治),都充分反映世界上重建的空間問題比這套歐美理論更形複雜 (詳細可參加近來方興未艾的城市研究組)。這個空間化的閱讀,對本地一群身處非歐美政治經濟環境卻活在歐美知識體系的知識/行動分子,實是一場頗大的挑戰。



  第二個時刻是貫穿連續三天的會議的一種對社運批判理論的想像。政治經濟學理論往往被歸咎於與社會的前沿運動及改革有段距離,今次一些韓國大佬host嘗試theorize這個層次的景觀。他提出mulit-culturalism作為適當的概念來處理社會爭奪的問題,當中他的想像並不如Habamas 一樣提出理性空間平台的建構,倒提倡一種叫spaces of recognition的概念,來處理在社會過程中意義爭奪過程的空間。對我來說,他好像提出了一種很inspiring 但沒有再深入描述的觀念,空間也不知何所指,但這個概念不禁令人想起許寶的策略,主張透過論述戰跟著遊戲玩,爭奪被壟斷詞彙的意義。這樣的看法,被會議最後一位keynote Erik Swyngedouw 無意地回應。他的政治的判斷是,我們的世界轉向為一種後政治(post-politics),現代政府聲稱已經沒有政治問題,只有政策問題;社會沒有爭奪,只有共識過程;沒有管治失敗,只有困難與挑戰;沒有利益矛盾的明確表述,只有持分者的平衡遊戲。在這種政治局面底下,我們應該做什麼呢? 以人道主義方式之名以考慮維持當下局面為說法,繼續與政權爭奪意義? 抑或是要全然地拒絕這些共識政治? 在報告中,他堅信後者才是未來唯一的出路,我亦有夾在這兩種策略裡的感覺。

  於此,無論如何,已經相當感動。EARCAG由10年前一個只得10張paper的會議,會後所有與會者可集體到濟州燒墨魚,現在已經成為一個泛東亞有各式各樣進步學者撐場,含括了城市發展、市區重建、公共政策、國家、性別、移民、階級、種族等(空間)問題的會議。新的問題,於是浮面。在會議最後部分,百多位與會者都坐在共處一室,透過即時翻譯(有日韓英中語,可惜沒有粵語),用自己的語言及見解商討未來這個會議及東亞應該朝什麼方向發展。Nihal 的問題是,提出另類地理的旗幟時,我們卻只請了許多西方政治經濟學者來做Keynote Speaker,徒具批判,卻沒有真正的另類研究(例如合作社模式)。當然,我也觀察到,整個會議似乎一份有關一些地方另類實踐的研究報告也欠奉,所以我認同他的觀點。台灣方面的徐進也點出了當今人文地理界普遍的學術分工呈現了一種不健康的狀態,有關東亞的地理研究,大抵的情況是西方學者提供理論基礎而東亞則提供例子解說。其餘的也不太聽入耳,例如追求(什麼的?)歐盟模式,完全拒絕「歐美帝國主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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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星期四, 12月 25, 2008

在首爾尋找灣仔

事緣

  自去年孟買之行後很久沒有出國,對世界的印象愈益蕪糊,而南韓於我,仍大概是90年代滯後中正在崛起的景況。除此以外,腦裡對南韓還揍雜了一點警察的暴力形象、一點進步的另類社會形式 (info shop, media center, alternative policy center等等)的想像、一點大財團的壟斷、一點農民的抗爭。但我懷疑最大的一點,就是獲悉一些網民朋友均對一個自稱為「萬里大國」、聲稱屈原屬於韓裔、民族主義情緒的程度與內地相若的南韓的所有都相當反感,包括我將去南韓開會這一行為。

  我對此以會議為主的旅程有萬二分期待。為時一星期的旅程的最主要目的,是參加了一個名為東亞另類地理學會議(EARCAG),報告香港研究。每兩年,都有同一群屈指可數的香港學術團友個別出發,在東亞某個國度遇合一群進步學者,聽聽世界一些可惡及另類的發展報告,交流各類經驗,甚有意思。雖在首爾國立大學舉行,有三天的時間留在首爾自由活動,將自己暴露在街道、市集、商店、生活、交通、餐廳、博物館之類異國空間形式。過程中,我亦在不自覺中被subscribe了進日本都市研究廣場(URP)的連繫中,大部分行程被文部省包食住,還有許多會議以外的研究節目,包括探訪考察首爾露宿者、與首爾關注重建中居民權益的NGO交流、參與有關東亞貧窮與社群的工作坊(日韓語)、與一些關注居住問題的政策倡議中心討論。行程相當飽滿,比鴨仔旅行團還要誇張。

  另一個順道的目標,就是到南韓獨自完成一個有關香港市區重建策略檢討(簡稱URS),如果要靠現在市建局一直翻閹一個十多年前已經沿用的御用學者羅致光做檢討,等多一世紀也不必期盼有什麼進步改變。這個羅小組說要過參考韓國例子,認為「首爾的公民社會社會組織發展與本港相似,過往數十年間的巿區更新工作經常引起爭議甚至暴力程度的抗爭」(見10月1日)。儘管這是基於一個明顯錯誤的期許(有關研究部門可否先找一找香港的重建抗爭有什麼「暴力」可言,才設定這個考察前提?),我亦有興趣去求證一下首爾真正的重建景觀。

  去也匆匆,借了兩本hardback的有關韓國批判地理研究的書籍,填補行李箱的空虛。在機場拿出來檢視目錄,剛看到第一章關於首爾如何在二戰前日本殖民時期被日本政權透過改造舊有中國式的城市形態及景觀來重造韓國殖民主體,便急急上機。比起這一大群可以預示為將會以經驗主義獲得一個城市的同機香港遊客 (甚至沒有這個空間尺度的想像,首爾只是一個有條硬化邊界括著的國家部分),我對我當下這條從歷史空間結構體會首爾的路途,感到無比幸福和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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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星期三, 12月 24, 2008

裁判瘋狂的法庭

  法庭究竟是一個什麼的空間呢? 它今天的設計,是一群由政府終身委任,回歸以來愈來愈多是以往曾在政府做過檢控官然後被調往法院打工的公務員裁判官,作為在控方與辯方之間主持公義的地方。這個疑似中立的地方,並靠著經時間沈澱過的一千萬個案例,被控辯律師左援右引,來確認它存在的權威。與此同時,這個自己決定自己是權威的地方,聲稱它只會考慮表面的證供,根據一些普通法的原則 (例如,控罪要達到毫無合理疑點才能成立、保障市民在基本法享有的權利等等),視乎律師的辯才,作出非政治性、技術性的判決。在香港還未被殖民之前,法律體系早已經歷財務化(fiscalization)的改革,誰負得起高昂的成本,就有最優秀的律師代表,便能造出最好的真相,有最好的結果。究竟,這是一個什麼的空間? 我只能夠想像,它就好像一個文字的商場,內有千萬個死去的石像群,唯有一個沒有死去、製造產地可疑的人像處理未納入場務管理的地形。

  法庭這種非中立、公務員、財務化的性格充分反映在今天作判的馮炳德襲警案內。審訊過程中,有四名警察作供,部分聲稱同時目擊一名警員被襲,倒在地上。雖然警察擁有龐大的人力物力資源,四名警員經辯方律師的盤問下依然錯漏百出。半年前受襲警員曾在錄口供內說只憑感覺記下一些情節,在法官面前作證則頓然表現得詡詡如生,連被告如何攻擊它前後所有細節都能忽然記起。另外,幾名聲稱見到馮炳德的警員,對馮如何用手襲擊警察都有一套自己的動作及詮釋,供詞突顯出明顯的漏洞。

  本來現場有一名路人曾經被報章訪問,告訴記者當場親眼目睹警察自己倒下的經歷,後來失去聯絡。在開審前,這份報章公開地尋找當日目擊這場襲警事故的「蘇生」,最後真的找到另一位目擊者,願意幫助上庭作供。在作供時,他說他看到這位警察是慢慢地向後大字型倒下的,依他一個懂太極的市民而言,他認為是根本沒有可能是因被襲擊而以這種姿態倒下的。同時,另外兩名參與遊行目睹的市民亦看到這個徐徐倒下的境況。

  然而,儘管有這些天大的疑點,今天這襲警案都被裁判官林鉅溥判以罪成,馮被立即還押拘留所。判處罪成的理由,竟然是因為辯方的證人由於都是「激動到要參與遊行」的路人,有「共同的政治目的」,所以不可信。另一方面,裁判官亦認為沒有合理理由說警方要在當場「屈」被告。在下認為這是一個非常不公允的裁決,姑勿論他真的有否襲警,單從警察各自表述襲警方式這一天大的疑點,根據普通法內控罪要達到毫無合理疑點,已經可以判當場釋放了。但此官好像純粹從「疑點利益歸於控方」出發,完全假定警察沒有「屈」他的理由,繼續相信警察的口供。法庭就是一個這樣的空間,一個假定警察的角色永遠是中立,而只要法官說他考慮過所有方面,之後什麼判斷也因此言而變成「合理」。

  最為驚人之語,就是因有「共同的政治目的」,所以不可採信的結論,將全部辯方證人的口供都拋到垃圾筒。法庭對社會不同角色的分類,都源於政府的意識形態,認為警方中立執法,認為遊行示威者永遠都有「非理性」的傾向,示威者襲警都很順理成章,有什麼可懷疑的呢﹖但本案的問題是,裁判官竟然因為辯方證人都是參加了一場爭取普選的遊行,便不可信。這又不是一場反對警察濫權的遊行,他們有什麼理由要為爭取普選而要扭曲事實來反對警察呢﹖在這裡,「共同的政治目的」根本就不影響辯方證人作供的可信性。又如果法官說遊行人士都是同一群人,那麼是否要找一個整個除了警察與遊行人士以外,在遠處留意著整件事的證人才可信呢﹖根據「有共同政治目的」的「理性」,這四名警察都是一顆兒的人,為什麼他們又是可信的呢﹖

  這判決,唯一可以解釋的方法,是法庭從來都不是一個中立的空間。是一個被管治者的價值/分類/惡法投射在內、把玩去政治化的政治空間。這種疑似獨立的權威,透過法官的委任及其他方式,讓司法、行政權則在價值上互相合作(而非監察),成為一個自稱為公平及權威,其實就是偏幫政府,虛偽的場所。

  馮炳德獲得這結果並不出奇,由於他已經先後在皇后碼頭、利東街、至到今天的遊行案中,先後被同一個港島區刑事部控訴了三次襲警或阻差辦工。今天真的忍無可忍了,難道政府/警察擁有公權,就可以這麼接二連三地透過法庭造市民嗎﹖聽到這樣瘋狂的判決,社會像是可以繼續運轉,彷彿什麼也沒有發生,這種感覺難道你們可以忍受嗎﹖

星期五, 12月 05, 2008